1,劳务派遣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的

第一是合同正式终止了,第二是遇到不可抗拒原因,不如说自然灾害或者战争。

劳务派遣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的

2,劳动合同怎样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必须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他机构如劳动行政部门、委员会、工会等机构都不具有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权利。无效劳动合同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仍然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怎样是无效的

3,怎么样的劳动合同算是无效的

不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的无效,但你可以就上述内容要求仲裁或提起诉讼,进行更改,工资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发放日期对劳动合同不会有太大影响。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只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无效。

怎么样的劳动合同算是无效的

4,怎样算是无效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以下是无效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一、口头约定的合同;二、显失公平的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三、胁迫的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四、附带保证的合同,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五、真假合同,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此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5,劳动合同怎么才算无效

这样看合同不是无效的,只是有瑕疵。但是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属于加点的情况,可以要求补偿,补偿为日薪的150%,周修工作属于加班,补偿为日薪的200%,法定假期工作,补偿为日薪的300%
1、劳动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企业法人可以委托别人签订劳动合同。2、工作时间长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3、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4、不交保险肯定是违法的。
合同期限就没有,连合同签名的字都是错的,也可能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不等于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无效。比如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不会受到影响。合同无效对双方都不利。
2013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6,劳务合同的无效由什么确认

1、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尤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均无权认定,根据此条规定,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认定。 5、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劳动仲裁前置,即对劳动合同效力发生劳动争议先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可在接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认定。 6、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确认,应当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与其他劳动争议一样,在程序上也应当是按照定,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尤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均无权认定,根据此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认定。

7,教你如何辨别无效劳动合同

你与公司续签的劳动合同有效是无效的。根据你的陈述,你之所以续签劳动合同,并不是因为你主观上愿意,而是因为公司的故意胁迫而签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你被迫签订合同属于上述第一种胁迫情况,应属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劳动合同必须妥善处理。第一,要明确劳动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有效。第二,要区分签订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对于哪些行为属于胁迫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胁迫行为。从实践来看,一般具备了如下三个要件的行为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胁迫行为:第一,威胁人故意实施威胁行为,这是威胁人明知会使对方产生恐惧,但为了促使劳动合同的签订而积极追求这种后果;第二,威胁行为对受威胁人可能造成现实的或者将来的人身或精神危害,如采用强力的殴打威胁对方、或者以揭发对方的隐私威胁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三,受威胁人签订劳动合同与威胁行为有因果关系,是威胁行为致使劳动合同的签订。
同问。。。

8,劳动合同的签订怎样才算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你签名了没?签了就是有效合同,得到了你的认可,当然这些填写的内容(比如加班工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2、合同劳动者应该拥有一份劳动合同,你可以向企业索要,不给的话可以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可到当地劳动局购买,或打印都可。用工之日起应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在1个月内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9,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怎样才算无效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7、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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