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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几种最常用的有哪几种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4种: 1、平均年限法 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4、年数总和法。 最常用的方法:  1.平均年年限法 2、.工作量法 3、加速折旧法(包括(1)双倍余额递减法(2)年数总和法)
折旧的方法最长用的就是2手买卖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几种最常用的有哪几种

2,会计折旧的方法有哪些

1、平均年限法: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平均年限法 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n-t)+1] / [n(n+1)/2] 其中n表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t表示计提折旧的那一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会计折旧的方法有哪些

3,资产折旧计算有哪些方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X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X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X(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X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X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X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X月折旧率

资产折旧计算有哪些方法

4,固定资产有几种折旧方法

一般来说,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另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向税务局申请才去加速折旧的方法(年数总和法或者双倍余额递减法)直线法,也就是平均年限法,在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平均计提折旧。假设说固定资产原值为A,残值率B%,预计使用年限C年,那么直线法下的年折旧额就是:A*(1-B%)/C,月折旧额就是年折旧额除以12
直线法,也就是平均年限法,在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平均计提折旧。假设说固定资产原值为A,残值率B%,折旧年限C年,那么直线法下的年折旧额就是:A*(1-B%)/C,月折旧额就是年折旧额除以12 。关于折旧年限,为避免与税法差异,一般都按税法规定的年限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常用的的就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 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直线法(平均年限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一般用直线法的比较多,也就是平均年限法。用直线法折旧:比如,你的一设备是1200万元,那么按国家规定,他的净残值是5%,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用1200*5%=60该设备的预计残值。(1200-60)/10=114每年应提折旧 114/12=9.5每月应提折旧

5,我国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2、 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注会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加速折旧法有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年限平均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即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这是因为年限平均法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有效地扼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总而言之,加速折旧法就是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数额,在使用初期计提的多,后期计提的少。从而相对加快折旧速度的一种方法。它又称递减费用法。它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在期初几年中提取的折旧额高于后几年,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在生产期内尽快得到补偿,其后逐年递减,这并不影响固定资产生产期限内提取的折旧总额,只是在不同生产期年度提取的折旧金额有明显差别;第二,期初几年的利润和税金可能减少,但以后会逐渐增多,加速折旧并不影响利润和税金总额,但现有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企业经营者们担心采用加速折旧后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均采用平均年限法,综合折旧率只有3%至5%左右,由于固定资产折旧率普遍偏低,设备更新困难,阻碍了企业技术的发展,导致企业现金流量短缺。
双倍余额,年数总和

6,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除了比较常见的四种方法外还有哪些

折旧的主要方法及比较 2.1 折旧计算的方法 从理论上讲,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以上因素,但实际操作中,在多数情况下,仅是一个或少数因素起决定作用,作用小的其他因素则可以略而不计。通常在普遍使用的几种折旧方法中假若某种方法一般来看是合理的,或是符合所得税法要求的,就可选用这种方法。折旧的方法是经国家确认的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应遵循的规则,通常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财政部结合我国企业现状和实际要求,改革了单一的折旧方法,增加了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多种折旧方法并存。企业可采用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驶里程法、加速折旧法等。加速折旧法包括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率递减法、年金法和偿债基金法等。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根据企业的现状及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我国对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也作了限定,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和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计提折旧。 2.2 对几种常见折旧法的探讨 虽然折旧的方法有很多,但我国允许企业选用的折旧方法只有以下4种: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4〕。近年来,人们对加速折旧法表示强烈的兴趣,笔者也认为此方法相对其他方法更加切合实际,覆盖问题更全面,下面对4种方法进行叙述和比较。 2.2.1 直线法 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 由于直线法模式简单,只有在以下各项条件之下才是正确的:(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2)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4)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不确定性,要使任何折旧方法对所有各种因素都考虑到是有困难的。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适当抵消,通常都认为直线法最为适宜。例如:操作效率的降低及修理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恰好为收入的增加及保险费和财产税的减少所抵消。此外,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但同时直线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它忽略了折现因素,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2.2.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 因而,如果某项资产在年度内没有使用,就不应计列折旧费用,因为资产的服务价值并没有降低。即使折旧是确定资产预期使用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其折旧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资产的大概使用状况是可以估计的,就可以使用以经营活动为依据的折旧方法,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 尽管在资产的服务价值随使用而降低的情况下,工作量法看来还是十分理想,但在使用中它往往存在一些严重缺点:(1)即使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变动的,工作量法仍然类似于直线法。因为它假定每一服务单位分配等量的折旧费,但是,假定每一服务单位的成本相等是没有根据的。而且,由于在后期有些服务单位尚有待于日后使用,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除非假定利率为零;(2)工作量法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 2.2.3 加速折旧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各项条件是:(1)在不考虑资本的利息或成本的情况下递减每年的服务贡献;(2)操作效率的降低会导致其他业务费用的增加;(3)资产价值早期降低很多,后期降低较少;(4)即使早期和后期耗用的服务价值相同,其折现价值也不同,因而早期服务价值成本要比后期大;(5)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6)现金收入逐年降低;(7)由于存在着折旧的可能性所造成的以后年度收入的不确定性。 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主要论据是资产净收入贡献的递减与操作效率是相互关联的,并对各期应负担的折旧费具有同样的影响。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可能是由于资产在后期需要更多的修理时间和修理费用,或过度使用易于发生事故,因而减少使用,也可能是由于操作效率降低而产量减少。操作效率降低还会造成燃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升高,或者在原料使用方面造成较大的浪费。所有这些均说明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因而,即使不计利息成本,资产净收入的减少也证明使用加速折旧法是合理的。 预期现金收入的递减也是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理由,可以认为,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 修理和维修费是逐年递增的,为了补偿递增的修理和维修费,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修理和维修费用与折旧是相关的,应该包括在服务的总成本或净收入的计算中。 折旧费分配中最难处理的一个因素是不确定性。预期使用年限、预期净收入和未来的修理和维修费用,均具有不确定性。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确定性可根据风险选择所调整的期望值,将不确定数值转化为单一的确定数值。收入的不确定性为加速折旧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因为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更有把握,在开始指定投资决策时,对晚期收入所打的折扣应当更大些,所以,应将大部分资产成本分配于早期。虽然这些不确定因素不足以证明加速折旧法就是合理的,但相对其他方法而言,加速折旧是最趋于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3 改进固定资产折旧的建议 上述折旧方法均具有一定的武断性,而且其所依据的数据,如现金流量或净收入是相当难于计量的变数,因此,折旧方法还需要不断的更新、完善。可考虑使用的备选方案是:(1)不需分配的方法而以每期期末的市价来计量剩余资产的价值;(2)以现金流转和资金流转表代替收益表,避免折旧分配;(3)侧重于使用能够预测的统一折旧方法,而不管其逻辑性;(4)尽量采用折中的分配方法。 从本质上讲,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前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实现,无论是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还是从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来讲,计提折旧都是必要的,企业要根据各类折旧方式所适用的条件,合理地选择折旧方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 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和产品 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 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 持续时间来计量。”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 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 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 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②由此可知,固定资产 的损耗价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的工程和产品成本中,每年的折旧额,是由固定 资产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这种将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工程和产品成本的 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折旧法”或“直线法”。 在计算折旧额时,要考虑到固定资产废弃时还有残值。例如房屋在废弃时,尚有砖木可以变价,机械 设备在废弃时,废铜烂铁也有一定的价值。又在拆除固定资产和处理这些废料时,也要发生一些拆除 清理费用,这些清理费用,也是企业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必须负担的费用。因此,在计算固定资产折 旧额时,除了预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外,还须预计净残值(即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 值)。即先从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再除以预计折旧年限来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年折旧 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价值一预计净残值 年拆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价值×(1一预计折旧年限) =————————————————— 预计折旧年限 式中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固定资产 的净残值率在3%一5%之间,企业如规定低于3%或高于5%的,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在日常核算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来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折旧额 与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固定资产折旧率通常是按年计算的。在按月计算折旧时,可将年折旧率除 以12,折合为月折旧率,再与固定资产价值相乘计算。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 =————————————————×100% 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价值 1-预计净残值率 =———————— ×100% 预计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价值 ×月折旧率 上述折旧率是就某项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叫做“个别折旧率”。除了按个别折旧率来计算固定 资产折旧外,还有采用分类折旧率来计算折旧的。分类折旧率是指按固定资产类别(指折旧年限大致 相同的同类固定资产)分别计算的平均折旧率。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该类应计折旧的各项固定资产根据各 分类 该个别折旧率计算出来的折旧额的总和 拆旧率 =———————————————————x10o% 该类应计折旧的各项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 分类折旧率的计算一般根据历史资料。用企业过去几年内各年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总 和,除以各该类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求得,分类折旧率可由财政部门规定颁发企业执行, 也可由企业自行确定后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施工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要按月进行、在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时,月份内增加和减少 的固定资产,理应按照实用天数计算折旧。但是这样计算手续甚繁,事实上难以办到。为了简化计算 手续,折旧可以根据月初的固定资产价值计算,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可以不提折旧,月份内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要计提折旧。这样,企业在每个月计算应提折旧额时,就可以上月的折 旧额为基础,加上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减去上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后求得、在采用 分类折旧率计算折旧的企业,可按各类固定资产的月初价值计算。 每月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 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除房屋、建筑物外,对未使用、不需用固 定资产、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以及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固定资产都 不提折旧。但对季节性停用、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仍应照提折旧。 (二)台班折旧法和行驶里程折旧法 按照平均年限折旧法计算折旧,对那些在年度内经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来说,是非常合适的。这 种方法的优点.除了计算简便外,还巾于折旧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提取,因而每年每月提取的 折旧额相同,这样就可使单位工程或产品成本负担的折旧费的大小,同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密切联系 起来。机械设备的利用率高,完成工程产品多,单位工程或产品成本分摊的折旧费就少。这就有利于 促使企业关心固定资产的利用状况,加强企业经济核算。 但对某些流动性较大、不是经常使用的大型施丁机械,如果也按这种方法计提折旧,则在机械工作 台班较多的月份,该月工程成本负担的折旧费就较少;反之,在机械工作台班较少的月份,该月工程 成本负担的折旧费就多,使工程成本的负担很不合理。所以需要采用与这些机械使用特点相适应的 “台班折旧法”,将这些机械的折旧费按照工作台班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在采用台班折旧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又有如下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机械设备价值和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数,计算每一台班折旧定额,然后根 据工作台班折旧定额和实际工作台班计提折旧。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内台班折旧定额和月折旧额的计算 公式如下: 机械设备价值x(l一预计净残值率) 台班折旧定额=———————————————— 预计拆旧年限内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 台班折旧定额x月工作台班 这种方法,在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比较接近实际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预计折旧 年限内工作台班往往难以符合实际,而且这些机械设备的台班折旧费往往较高,施工单位在可以用其 他机械设备代替时,就不愿加以使用,这样,就会使提取的折旧基金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 产。因此,一般只宜对少数在特殊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才加采用。 第二种方法是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额的前提下,按年度施工任务确定当年机械设备 的工作台班的计划数,算出该年度内每一台班应提取的折旧定额,年中按折旧定额预提折旧,年末按 年度实际折旧额加以调整。年度台班折旧定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机械设备价值 (1-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折旧年限 年度台班折旧定额=————————————————— 年度计划工作台班 按照这种方法计提台班折旧,不但能使提取的折旧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进行(因为预计折 旧年限总比预计整个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比较容易接近实际),而且能使工程成本负担的折旧费与机 械设备的利用情况联系起来,即年度内机械设备利用台班越多,每个台班的折旧费越少,有利于促使 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机械设备。 对于汽车等运输设备,可按“平均年限折旧法”按月计提折旧,也可采用“行驶里程折旧法”按 行驶里程计提折旧,即根据汽车价值、预计净残值率和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来计算单位里程(即 每公里)折旧额,然后根据各月实际行驶里程和单位里程折旧额来计提折旧。汽车折旧年限内单位里 程折旧定额和周折旧额的计算 公式如下: 车辆价值x(1一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 单位里程折旧额x月行驶里程 (三)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 除了以上所说的几种折旧方法外,施工企业对那些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 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在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来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乘以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的折旧计 算方法。随着固定资产净值的逐年减少,各年计提的折旧额也逐年递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 算固定资产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 年折旧率=—————x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x周折旧率 又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到期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折旧法 年数总和折旧法也叫年限合计折旧法,它是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各年可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为分 母,以各年可使用年限为分子来计算各年折旧额的折算计算方法。采用年数总和折旧法计算固定资产 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年限折旧率=—————————————— ×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x月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都属递减折旧法。采用这两种折旧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 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费用要逐年增 加。为了均衡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在早期所提的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所提的 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 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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