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按什么法律处理和解除,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15 23:20:08
1,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 首先明确是什么合同。2. 合同条款违法。3.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4. 合同签订方因故无法执行的。5. 劳务合同请参考劳动法。1. 首先明确是什么合同。2. 合同条款违法。3.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4. 合同签订方因故无法执行的。5. 劳务合同请参考劳动法。
2,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三种情形:协议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便可以解除合同了。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的时候,便可以解除合同了。法定解除有四种情形:第一、因不可以抗力,比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以至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第二、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能履行债务的,可以解除。第三、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在另一方要求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可以解除合同。第四、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也是可以解除的。
3,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4,合同的解除程序和法律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一、处理依据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二、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合同解除的程序 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当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只有当事人为解除合同行为,合同才因解除而消灭。 1、主体与客体。 行使解除权的主体包括解除权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继承人或合同地位受让人。 2、解除权的行使方法。 (一)须有意思表示。解除权的行使,应向当事人为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须以通知方式为之,法律另有规定的,遵行其规定。例如某些法规规定解除特定合同须以书面方式。 (二)相对人对解除权有异议的,解除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 (三)解除权行使不可分原则。在解除权人或相对人为多数人时,解除的意思表示应由全体或向全体为之。 (四)解除权消灭不可分原则。在多数人之债,解除权人中有一人丧失解除权的,解除权对其他人也消灭。 (五)法律对解除合同有特殊规定的,如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则按特别规定履行手续。 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经解除,其效力消灭。但合同是溯及消灭还是向将来消灭,应视合同类型而定。通常持续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只向将来发生,已履行的义务继续有效,如供电合同等;一次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溯及既往,合同视为自始不成立,当事人已履行或因不履行而受损害的,则发生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的效力,换言之,解除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权益违反等价有偿原则,要平复这种权利义务的失衡,得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之。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面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其他法定协议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单方解除程序;行使期限:合同法95条;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行驶程序:合同法96条1、一方行驶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协议解除的程序:实质为原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合同,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效力:合同法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5,我国关于 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协议,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1、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二是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在约定解除中,如系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合同,则应经计划批准机关的同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解除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据约定解除的条款解除合同。如约定“如甲方不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酬金,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等解除合同条款。 2、单方解除(法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指出现法律规定的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即一方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权,依法单方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守约方对于合同另一方轻微性的违约行为不得行使解除权,只有在合同另一方存在根据根本性违约行为,造成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法定的解除事由主要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的解除: (一)单方解除的程序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二)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新合同,因此,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解除合同的通知原则应采用书面形式。 (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单方有权解除合同权利的存续期间,如属于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因此,对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如果有法律规定期限按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但当事人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按照约定期限行使,既没有法律规定又没有约定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逾期未行使的,该解除权消灭。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五、解除合同的不同救济方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有权解除合同,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出现哪些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出现哪些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情形,一方面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及时、全面的履行合同,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使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更为明确。这对那些标的数额比较大、履行期限比较长的合同尤为重要。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利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或当事人不愿再履行合同而又不属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时,本着不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尽量减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目的,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向对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及时将不能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的意思以书面形式告之对方,并就合同的解除及解除的法律后果问题提出积极的解决建议,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取得对方的同情和理解,最终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切忌对合同的履行不管不问或擅自单方解除合同。 3、当出现不可抗力,对方严重违约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时,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同时,为应对有可能出现的纠纷,应注意取得、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不可抗力、对方严重违约的证据及合理催告的证据等。 4、在单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接到解除通知的另一方如果有异议,认为对方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及时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提出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当合同成立、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主客观情况致使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为避免或减少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设定的合同解除制度来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法律允许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也同样允许当事人依法解除已经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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