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122条里责任竟合是什么意思

即可以追究合同违约责任,也可以追究对方民事侵权责任,但你可以自己选择一个主张权利。
由守约方自主选择。你选择违约责任案由就是合同纠纷,选择侵权责任案由就是侵权纠纷

合同法122条里责任竟合是什么意思

2,怎样理解合同法第122条

请求权基础不同违约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是合同义务违约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侵权的基础是民事权利,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要件是主观过错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当然侵权要件在不同法律体系还有细微差别。

怎样理解合同法第122条

3,合同法第122条是什么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由守约方自主选择。你选择违约责任案由就是合同纠纷,选择侵权责任案由就是侵权纠纷

合同法第122条是什么

4,什么是合同法中的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产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这些民事责任被数个法律规范调整,彼此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在民法中,责任竞合常常表现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法律分析民事责任竞合是民事责任聚合的对称又称责任竞合。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形式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仅实现其中一种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实践中主要为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竞合,从语义上说,竞者,争也;合者,符合、该当也。竞合即争相符合,或同时该当之意。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其特点: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民事违法行为;一违法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只能发生同一给付内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两类基本的民事责任。两者之间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而发生责任竞合的原因如下:一、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具体是指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的法定权益,违反了法定的强行性义务。最典型的就是产品责任案件。二、侵权行为直接构成违约的原因,即侵权性的违约行为,或者违约行为也可能造成侵权的后果,即违约性的侵权行为。三、一种违法行为虽然只符合一种责任要件,但是,法律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要求合同当事人根据侵权行为制度提出请求和诉讼请求,或者将侵权行为责任纳入合同责任的运用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5,怎样理解合同法第122条

由守约方自主选择。你选择违约责任案由就是合同纠纷,选择侵权责任案由就是侵权纠纷
请求权基础不同违约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是合同义务违约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侵权的基础是民事权利,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要件是主观过错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当然侵权要件在不同法律体系还有细微差别。

6,合同法 第122条 就加害给付允许债权人自由选择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您好!本条是《合同法》第122条的内容,具体规定为“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请求权基础就是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例子比如,假如甲跟乙签订委托合同,约定乙在规定时间帮甲买某种药,(只是假设而已)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乙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义务,由此造成了甲由于没有及时得到药使得病情加重,此时,乙的行为就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那么甲就可以基于这个原因,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债权请求权是相对权,撤销权是形成权,不属于同一权利

7,合同法122条在实务中存在哪些解释适用难题

您好,本条规定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民法界议论的热点课题,如何解决责任竞合,多数意见是允许受害人单一选择请求权的主张,认为受害人要么请求侵害人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要么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二者只能择一,不得行使两个请求权。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说债务人的违法行为,既符合违约要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又违约责任引发债权人索赔的请求权,侵权责任也引发债权人索赔的请求权,两个请求权有重迭之处,形成请求权的竞合。如果允许债权人不受限制地行使两个请求权,就会导致债务人因请求权的重叠而承担双重民事责任,造成不公。按照本条的规定,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受损害人可以选择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请求对方承担。
你好 合同法(00230)与合同法原理与实务(08707),这两门课不可以替换,看专业考试计划有顶替会有说明的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122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9,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只能选择一个请求这是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从立法上明示了我国承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并赋予当事人选择起诉讼由的权利。  所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违约的责任的请求权与侵权责任的索赔请求权发生重叠,形成请求权的竞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请求权选择所要考虑的方面:  请求权的选择对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经当事人自己比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请求权行使,诉请法院予以保护。  (一)看诉讼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  (二)看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发生之前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特别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义务的内容往往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关系确定的。在侵权行为中,不存在法定的义务内容由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决定的问题。所以,某些形式上的双重违法行为,依据侵权法已经构成违法,但依据合同法却可能尚未达到违法的程度,如果当事人提起合同之诉,将不能依法受偿。  (三)看赔偿范围。  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对于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四)看举证责任。  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某些侵权行为中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只是特殊现象。在这一点上,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较为有利。  (五)看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来看,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适用2年时效的规定,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期间为1年,《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为2年,《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但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下,则适用1年的时效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因此,受害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诉讼时效。  (六)看责任构成。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无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七)看免责条件。  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不可抗力等)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但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除外,也可以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需注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各自的成立要件以及发生竞合的各种情形,根据当事人的选择,依据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处理。选择追究加害人的何种责任,对于受害人来说意义重大,因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责任形式、责任范围、诉讼时效、诉讼管辖、举证责任均有差异,受害人选择不同的责任形式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还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不能同时以两个诉讼理由起诉,即当事人不能取得双倍赔偿。如果要求加害人进行双重赔偿,明显有失公平,加重了其不应有的负担。当事人的任何一个请求权满足后,另一个请求权因此而消灭,但当事人的任何一个请求权未能实现的,当事人仍可基于另一请求权提出诉讼。
对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只能主张一种。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又符合侵权要件,形成请求权的竞合,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受损害方只能任择其一,就会导致违约方当事人承担双重责任。因此我国《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提起违约之诉。”这就是说,甲既可以追究乙侵犯财产的侵权责任:甲委托乙修理一台电视机,违约的责任的请求权与侵权责任的索赔请求权发生重叠。例如,也可以要求乙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乙却把电视机擅自卖给了善意第三人丙,此时,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如果允许受损害方当事人不受限制地行使两种请求权:“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或者提起侵权之诉,而不能同时行使两个请求权,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所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参考内容,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由受损害方择一适用。
选择C。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其一,两者无法同时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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