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多俊,漆多俊编的经济法学好还是杨紫煊 编的经济法好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1-26 08: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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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漆多俊编的经济法学好还是杨紫煊 编的经济法好
漆多俊是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带头人,他的很多著作对整个经济法领域的影响都非常大;另外,他的很多观点比较新颖,属于学科前沿内容,相信你可以得到更多你想要的信息。最后,他是我的老师……
2,中国经济法领域的泰斗是谁
要问泰斗首先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李昌麒教授,其次是杨紫煊,徐杰,漆多俊等。我读大学时的经济法教材是杨紫煊主编的,还是不错的。还也有一些新星比如:黄茅钦,李树侠,张廷文等。
3,漆多俊三三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什么
漆多俊是我们院的副院长,只是他上课的时候我没做笔记……A、市场三缺陷市场运行障碍(不正当竞争、垄断)市场的唯利性市场调节的被动性与滞后性B、现代国家调节社会经济采用三种基本方式:国家以强制方式反垄断和限制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以排除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国家以参与方式直接投资经营;国家以促导方式对社会经济实行宏观调控。C、为了规范和保障这三种国家调节,需要制定和实施三个方面的法律:(1)竞争法;(2)国家投资经营法;(3)国家宏观调控法。你好!亲,温大的么,法学10级?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4,漆多俊 经济法基础理论 与李昌麒 经济法 哪个好
无法判断好坏,隐忍而已。漆多俊 经济法基础理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和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自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在对经济法理论问题论述过程中,涉及属于法学基础理论的许多概念和原理,本书也重新作了论证,提出了新的看法。作者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够给读者以有益的启迪,希望收中的基本观点及体现于其中的某此研究方法,能够引导读者在学习、研究经济法方面保持基本正确的方面,而不致误入歧途。然而,奇则易谬。李昌麒 经济法 李昌麒教授鉴于任何一门法学学科的独立存在都是以一定的理论观点为其基石的,经济法也不例外,因此,他在整个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始终是把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的研究作为其主要研究方向,力图构建一个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经济法基本理论体系。如果是单纯学习的话,个人觉得漆多俊老师的便于理解和把握些,三三理论,也就是三三三的对应体系很明晰。核心是:市场三缺陷——现代国家调节社会经济采用三种基本方式——为了规范和保障这三种国家调节,需要制定和实施三个方面的法律。各有特色,你要是考研究生的话,建议都看看,可以帮助你理解问题
5,有关武汉大学法学院双学位
是写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学院没有资格授学位,那你就是武大法学经济学双料学位啊,苦是苦点,但是还很有意义啊,干脆考研经济法的研究生算了,我给你推荐一个好老师,漆多俊,经济法教材应该很多是他编的吧基本上来说双学位都是学校的一个赚钱手段,性质和辅导班类似,所谓第二学位毕业证就是学校辅导班毕业证。没有很大实质性的内容,用人单位估计也懂,但是可以把第二学位上的比较有价值的证件考出来,那样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否则。。。很悬。。。没有精力的话不建议报考双学位。法学双学位又开了?楼主注意了,不是那么好拿到学位证的……呵呵!我07年毕业的,拿了法学院的双学位证书。和本科的毕业证一样,绿皮。但是里面仔细看是有辅修字样的,虽然加了个括号,还是很讨厌。 当初一个双学位班300人左右,最后坚持下来修够45个学分那证的不到100人。 很辛苦,有些老师会恶意挂人。我们班最后没有重修过而能拿证的不超过50人。 如果你以后想要考研的话,要不要学这个双学位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确实会影响复习在大四上学期这一年。如果挂科重修的话就更影响了。可怜我去年就是这么奔波过来的。 经济学的工作不难找,多一个法学的双学位其实不见得有多少单位会承认这个(辅修)的学位证。当然,如果你是跨校重修就另当别论了。
6,经济法律责任
目前还没有规范统一的概念和解释。 1、对经济法律责任从本质上进行规定,应该是:经济法律责任是特定经济关系通过经济法律对违背其要求的经济主体规定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孙皓晖主编:《经济法学原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15页。) 2、经济法律责任就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基于某种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在经济法上承担的法律后果。 (杜飞进著:《论经济责任》,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页。) 3、经济法律责任,就是经济法主体不正确行使权利或违反义务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史文清主编:《新编经济法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第84页。) 4、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2页。) 5、经济法律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 (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N年版,第187页。) 6、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其进行了经济违法行为或未能完成经济义务时,所应承受的处罚的责任。 ……这得依据具体行为触犯的法律。可以有民事责任,行政处罚,严重时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希望采纳经济法律关系作为许多法律关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有其本身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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