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的定义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2,法律规定的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首先,理解它为一种契约!其次,就是平等主体之间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相协商而达成一致的约定!

法律规定的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3,合同法的含义是什么

1.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签订合同需在合同法的约束下,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3. 要约人可以规定要约承诺期限,即要约的有效期限。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不说专业的了,我通俗的跟你说下两者的区别吧:要约邀请,我有东西卖,请问你要吗?要约,我要买××东西多少多少,你能卖给我吗?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要约,而要约是希望跟别人订合同了。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含义是什么

4,什么是合同

合同的含义十分广泛,例如有劳动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民法上的合同等.民法上的合同也多种多样,例如有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我国的合同法所规范的为债权合同,即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试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参考英译:agreement●bargain●contract●covenant●deal●engagement●handfast●pact●promise●signing●treaty)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条之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国法的定义:《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德国法的定义:《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5,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1]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所指的合同,只是合同之债的意义,这样的使用表现在很多的情况下。但是,笔者认为,合同一词的具体含义,应该根据其在实际使用的背景而决定其具体内涵,而不应该只是根据合同一词通常使用的含义而决定。其实,除了合同一词在一般的合同之债证明的含义外,还有物权证据的含义。 合同一词的债的含义,是对合同一词最为通常的使用方法,它在合同法里体现得最为充分,整个的合同法,其实就是一部针对各种合同之债的法律规范。对于这一点,大家是非常清楚的,在这里就没有必要对这个问题作太多的陈述了。 在这里特别应该提出来的是,合同一词的物权证明含义。合同一词确实具有物权证据的含义,在很多方面都能够得到证实,但是,很多人对合同一词的物权含义没有注意到,也没有引起重视,总是认为合同一词只有合同之债的含义。所以,在这里应该特别地提出来合同一词的物权含义。对于合同一词的物权诠释,抵押合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于一般的抵押(即不需要经过抵押物登记的抵押)而言,只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抵押合同,权利人就取得了对抵押物的抵押权。抵押权就是一种物权,这在物权法的理论里是很清楚的。在这里,抵押合同实际就是抵押权的物权证据,权利人取得了该抵押合同,也就对抵押物享有了抵押权,即取得了抵押权的物权证明,抵押合同在这里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合同之债的含义,而是物权证明的含义。从以上对一般抵押合同的分析,就知道了抵押合同在这里完全没有合同之债的含义,而完全具有物权的含义,因为,当事人之间订立抵押合同后,并不需要继续履行什么“给付”义务,请求对方为一定的行为才取得抵押权,而该抵押合同订立后,权利人即取得抵押权。 顺便说一下,在分析抵押合同问题,不能不说需要进行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因为,应该严格区分一般抵押合同和登记抵押合同。这个抵押合同就不再是物权证明了,而与一般的抵押合同不同,是一个合同之债的含义,因为,当事人订立了该抵押合同,并不马上取得对抵押物的抵押权,而是必须依据该抵押合同而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到有关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才取得对抵押物的抵押权。当然,在这里,对于需要登记的抵押合同,与本文所要说明的问题没有直接的关系,之所以说明,是为了免得引起对不同的抵押合同的混淆。 从前面所举的例子就能够说明,在一些情况下,合同一词具有物权证明的含义。合同一词不仅具有债的含义,也具有物权的含义。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对合同作物权证明的理解,与合同法对合同一词的定义,其精神是一致的,并不矛盾。如上所述,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把合同作为物权证明来理解,物权关系也是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对物权关系的一个证明,所以,把挖掘合同的物权含义,与合同法对合同一词的定义是不冲闯的。由此,可以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定义合同一词,即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物权关系的协议。应该同时发掘合同一词的债的含义和物权的含义,对合同一词作这样的理解,才算是对合同一词含义的完整理解。 为什么总是有人对合同一词的物权含义不能理解,总是认为合同一词只具有合同之债的含义,其最主要的原因是物权合同没有一个履行的过程,与债上合同不一样。对于这一点,确实应该作出具体的分析。对于合同之债来说,一般是在订立合同之后,还有一个履行的过程,当事人才取得有关标的物的物权。但是,也应该看到,在有些情况下,合同订立,当事人即取得对有关标的物的权利,比如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即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该买卖合同的订立,即是卖方完成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对于物权合同来说,一般情况是,物权合同成立,当事人即取得对标的物的物权。但是,对于物权合同不仅具有当事人即时取得物权的情况,也同样具有当事人必须履行一定义务后才取得物权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就不再多说了。 所以,我们对合同一词不应该按照习惯,认为它只具有合同之债的含义,也应该充分认识到合同一词具有物权的含义。并且,对合同一词作物权证明的理解,也是完全能够符合合同法对合同一词的定义的。

文章TAG:合同在法律中指是什么含义合同  同在  法律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