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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2,什么是划拨用地商品房都是划拨用地吗

划拨土地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支持国有企业、教育、公共事业等行业无偿提供的土地.划拨用地通过一定的程序也是可以转化为“商品住宅用地”的。 商品房肯定不是划拨用地。是出让用地,是要交土地出让金。

什么是划拨用地商品房都是划拨用地吗

3,请问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3条第1款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土地法的有关规定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有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直接将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对建设用地,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采用这种方式。

请问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4,什么是国有划拨土地

国有划拨土地就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为国有划拨用地的价值认定及其估价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划拨用地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看在那,还有商品房就没有划拨的啊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有哪些

依现行立法的规定,任何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都可对国有土地行使占有权和使用权。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决定了权利内容有所不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可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未转变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其他条件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而转让、出租、抵押是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能,因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并无对权利本身的处分权能。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处分权能,是指使用权人对其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益以及相关义务的处分,并不涉及土地的终级归属。 依《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地下资源、埋藏物、市政公用设施等不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范围内。对于法定或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空间范围,可单独设定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他项权利。 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4款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还为权利人行使权利设定了其他不得违反的强制性义务,对此,权利人必须遵守。此外,国有土地使用者与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中对国有土地使用者规定的义务(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按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开工),也必须履行。

6,什么是划拨土地

划拨土地 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 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编辑本段含义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 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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