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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劳务工被辞退后的赔偿问题

公司无故辞退员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1个月的工资。

请问劳务工被辞退后的赔偿问题

2,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被辞退劳务工不具备补偿。 劳务关系期间,单位跟劳务人员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也代表单位对劳务人员辞退是不需要相关补偿。
是辞退吗。如果没超过试用期。就叫辞退。是没有的。如果超过了。就代表双方合同生效。就不叫辞退。叫开除。是要多付一个月工资的

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3,劳务工被工厂辞退有赔偿吗

如果需要遵守公司纪律或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二十四小时就不属于劳务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解除没有补偿和赔偿,劳动关系解除是有赔偿金的,这个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如果工作一年之内,一个月以上,是有双倍工资的。详细咨询扣扣 三零五七五七零一五

劳务工被工厂辞退有赔偿吗

4,被辞退劳务工有补偿吗

被辞退劳务工不具备补偿。  劳务关系期间,单位跟劳务人员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也代表单位对劳务人员辞退是不需要相关补偿。
和谁签的无关系,劳动合同法里边有规定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没通知就要给您三十天的工资了,还有辞退您按您工作年限给您补偿费一年给您一个月的补偿费,不给就去劳动局投诉就可以,

5,劳务工如遇公司裁员公司要不要赔钱

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裁员,没有经济补偿。  职工属于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被工作单位裁员,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不享有用工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裁员,应当由用人单位另行派遣,未另行派遣期间,由派遣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律是一回事,势力是另一回事。要看你公司的规模或者说上面有没有人,如果你公司老板有很硬的后台,那么即便不给你一分钱,你也告不下来,很多大公司大企业都有自己专属的律师,如果你想告,除非你有强而有力的经济后盾支持,否则,搞不好你还要赔公司一笔费用还有诉讼费。如果你公司不是很强势,只是普通的小公司,但愿能给你赔偿,但是是按照你工资比例来的。如果你不满意可以起诉,至于能否成功要看你请的律师如何。记住,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现实,法律是法律,势力是势力,不要搞混,但是一定要弄清楚,否则吃亏的永远是你自己。
由于劳务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公司裁员可以不直接向劳务派遣工支付补偿或赔偿。而派遣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规定,由公司负责。

6,公司开除劳务派遣工人是否要赔偿

开除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进行,劳务派遣人员应当与派遣单位共同与用人单位交涉。
要,被开除有被开除的原因,只要达到条件就可以开除了,不必支付赔偿金的。 程序是在开除以前十五天内厂里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劳动者被辞退(也可以说是开除),到期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中止。这就是程序。 当然打工仔是没有条件和老板谈条件的,尽量做好自己的工作,洁身自好一点,没有哪个老板不喜欢的。 以下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你对比一下就知道了,不是法定的不能够解除,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1. 不得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可以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通知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条件: 确需裁减人员; 第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第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 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 特别提醒 1)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2001年10月1日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要。由原公司赔偿。
那得根据什么问题开除派遣工人了,你的问题太片面。

7,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用人单位会赔钱吗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违返《劳动合同法》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都应该对员工作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章 特别规定第二节 劳务派遣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用人单位倒闭劳务派遣工被辞退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员工也是服务于用人单位的,如果无故辞退也应该按劳动法进行赔偿,与单位员工一样享有做满1年赔偿1个月的待遇。那些说没有赔偿的肯本就不懂什么是劳动法和派遣员,真不知道整天还在这里误导别人。
不赔钱,劳务派遣的本身就不算公司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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