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抵房有合同吗,各位前辈你们好我用工程款抵购的商品房只有认购合同和收款收据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18 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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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位前辈你们好我用工程款抵购的商品房只有认购合同和收款收据
2,购买工程抵账房有发票和购房合同安全吗
办理了房产证才是真正的安全,如果土地被抵押啦,是办不了证的。签购房合同了,没有发票会有问题吗==有没有发票我到觉得不是最后说明问题的点,最主要是有没有房产证,能不能办房产证。一般要办房产证,开发商肯定是要开具房款发票的。
3,工程款抵房合同是我签的我妻子不知道我把房子过户在别人名下可以
工程款抵房合同是夫妻一方签订,也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妻子不知情,也不能收回。因为《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很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处置权。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也有规定,夫妻一方将房屋卖给他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另一方要求收回的,法院不应当予以支持。二手房交易,你可以看看该房产权是否带户口,如果有可以迁入,携带身份证·产权证 近期一寸照片等·如果该户口已经被原房主注册了,你可以要求他迁出户口!
4,跟施工方签订以房抵款协议后还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吗
当然需要,不然哪个房子抵款,你也不知道,更没有房产证,房子依旧不属于你的如果个人诚信和财务没什么问题的话,一般可以申请贷款的,不管是什么贷款都需要提供购房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银行的还款存折.商业贷款还需要公司的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一手房有的开发商嫌公积金贷款麻烦,都主张你用商业贷款. 如自己办理公积金贷款直接去购房所在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业贷款去直接去银行就可以了.
5,我想买套工抵房购房合同以外还需要补充什么协议吗
想买套工抵房,购房合同以外,关键是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6,工抵房是什么意思
工抵房是指工程方给开发商进行工程建设,开发商没有流动资金付给工程方的时候,会提出让工程方拿房子,抵销账款的情况。工抵房是指工程方给开发商进行工程建设,开发商没有流动资金付给工程方的时候,会提出让工程方拿房子,抵销账款的情况。而工程方也并不是要真的持有这些房子,对于工程方来说最重要的也是现金流,一般在迫不得已实在拿不到现金的情况下,工程方才会选择拿房子,再转卖给客户去套现,但是整个流程却不是一两句话这么简单能说清楚的。工抵房分两种: 一种工程方已经和开发商将账务抵扣清楚了,工程方实际已经购买下了该套房子,他仅仅是转卖给客户,客户付款后可以立马签订网签购房合同,这是最安全稳妥的方法,基本没什么风险。还有一种是,工程方其实并未进行完毕款项抵扣,他在开发商现金不足的情况下,先找到客户,收取房款,再去进行与开发商的款项结算,这里就存在一些风险了,时间难以把控,结算过程可快可慢,快的可能一两个月可完成,慢的甚至见过一年没办完的,甚至有些工程商并未达到工程进度,不具备结算条件,去卖工抵房只是为了早点套现,那么对于购房客户何时能签订购房合同、何时能拿到房子就产生了比较大的风险。工抵房一般不给做贷款,要求一次性付清。一方面贷款会让整个结算流程更麻烦,难以操作;另一方面,工程商去卖工抵房的目的就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如果只是抵扣一个首付部分能实现的资金回笼就太少了。工抵房是可以购买的,但是必须为正规的工抵房,现实生活中不少骗子宣称可以通过自己买到工抵房,在购买之前需要交诚意金或者定金之类的,这种千万不要相信。
7,工抵房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吗
一、卖方违反合同怎么支付违约金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期限应明确约定。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什么时候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当合同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时,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赔偿损失责任的适用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一方作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3、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赔偿的损失额,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另外,须注意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但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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