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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品标志蓝红颜色有差别吗

保健品标志只有蓝色的,没有红色的。OTC药品才有红绿之分。

保健品标志蓝红颜色有差别吗

2,我国保健食品的标志国际公认的呢

保健品的标志是什么
QS

我国保健食品的标志国际公认的呢

3,保健品有啥标志

一个蓝色的像帽子一样的东西写着保健食品4个字,俗称一般在左上或右上角,你还可以看它的批准文号,有健字号的就是保健品,现在很多食品夸张的写些保健功能,都是虚的.
很简单,看一下批准文号一栏,上面是写的“健”字号的,就是了
保健品的标识很多,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建议服用或购买认准国食健字的,

保健品有啥标志

4,食证字与保健食品标识有什么区别

食准字 就是食品 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 可长期食用。保健品 左上角有蓝帽标志 其实和食品没有区别 也不是药品 一般成年人可长期服用 小孩不能用
它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可以长期用。
一般药店里把保健食品归为一类,第一看它的标志没一位药都有自己的标实,(保健食品)下面有(卫食健字)后面是编号.它的包装上面一定有这几个字.要是食品它就没有!

5,什么样的产品才能获得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承担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 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者。  以下略,可参见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229198.htm

6,保健食品标签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哪些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书。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保健食品 是否 有副作用
1 保健食品名称   1.1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1.3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 还可同时使用按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1.5 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就系甘既~~
注有那些保健功能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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