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中心是国土局的一个部门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2-03 1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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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储备中心是国土局的一个部门吗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2,如何土地储备工作
先做确定要储备的范围,再做基础现状调查,然后结合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分析储备价值,确定储备地块及期限。土地储备机构是接受政府委托从事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职能机构,基本职责是土地储备,具体来讲就是协助政府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机制,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供地计划和市场需求,适时收购、储备土地,并将经过开发的储备土地投放市场。
3,土地储备制度如何发挥作用
一是政府要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这是关键性条件,否则,它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很难收到实效。 二是土地储备制度代表政府参与土地收益,有着“政府利益第一”的明显要求。如果土地国有,可以将其利益看成是土地所有权的收益;如果土地私有,可以将其利益视为土地管理、城市管理的收益。因此,它不是一名“守夜人”,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让它为了长期利益和整体利益而牺牲短期利益。因此,土地储备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是政府,间接受益者可能是公众。 三是政策实施手段是选择适宜的时机公布土地供给计划,进行微调,造成充分的心理预期,使房地产市场朝着理性方向发展,而不是在房地产市场风险充分放大后,在短期内大幅度增减土地的供给量。最后是政策的实施要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的变化。
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成本包括:收储资金、融资费用、前期开发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土地平整费用、房屋拆迁费用等这里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啊,这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我还是找不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网址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谁要是可以找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就告诉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找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挺不容易的啊,这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啊,这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我还是找不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网址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谁要是可以找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就告诉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找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挺不容易的啊,谢谢啊
5,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框架怎么搭建
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框架搭建办法如下: 1、土地储备机构监管方面。国土部门将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实时更新名录,进行名单式管理与监测,被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需将纳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各类融资等相关信息上传至监管部门,并以此作为土地管理、财政预算、金融贷款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意图矫正有的地方土地储备机构设置不规范的现象,将不符合规定的土地储备机构排除在名录之外,倒逼其规范设置和运作。 2、储备土地规模结构方面。要求土地储备机构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控制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和融资规模。《通知》针对当前有的地方无节制扩大土地储备总规模,进而扩大融资规模的问题,细化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提出应将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作为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主要依据,并设置了年度新增储备土地的数量限制,通过总量控制遏制土地储备规模的无序扩张。 3、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方面。要求土地储备的公共职能与市场运作机制相分离,明确规定有下设或挂靠从事工程建设机构的,必须与土地储备机构彻底脱钩。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不得通过下设机构进行工程建设,以此堵住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环节中的寻租暗道。 4、土地储备融资行为方面。地方土地储备融资纳入地方性政府债务统一管理;通过增加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程序,加强对储备土地融资规模的事前控制,由省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准后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融资规模控制卡成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依据;此外,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土地储备业务无关项目;纳入储备的土地不能为土地储备机构以外的机构融资担保。 5、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专项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前期开发支出费、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此次《通知》在严格执行现有政策的基本上,强调加强收支预算和决算的管理,同时,加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落实与管理,国有收益基金要按规定比例计提,并按规定用于土地储备。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挪用。
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出台对产来讲意味着什么
严格规范土地机构融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防范金融风险,《办法》对土地机构融资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要求,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
《办法》要求,涉及银行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其中抵押贷款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申请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满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应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不得挪用。
同时《办法》规定,各类财政性资金依法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担保。土地储备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土地作为房地产调控手段的分量将越来越重。昨天(3日),规范我国土地储备的全国性第一部法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浮出水面,将为我国“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提供依据,标志着土地供应正式进入“储备管理”时代。
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该办法明确规定,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办法》要求,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办法》还明确了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具体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根据要求,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储备土地特别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供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后的土地,纳入储备满两年未供应的,在下达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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