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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劝退离职填了离职申请工资说下个月发

离职申请是你自己写的,这就不叫他辞退你了,也没有必要提前通知你,所以公司原则上没有错,错就错在你太主动了。签了合同就叫公司提出辞退啊,你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写辞职书的。这就是你的错了,难以帮到你。
自己要求离职,没有补偿。办理离职手续时,应该结清工资。如果不发工资,可以投诉处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被劝退离职填了离职申请工资说下个月发

2,被公司辞退但是写了辞职书是否有影响

如果你写的辞职信证明你是由于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话就将可能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方面辞退的话就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工作年限来定,满一年则多一个月的工资。。。
没有劳动合同.可申请双倍工资.证据需要上班证明.书面的好一些.还有证明多少工资,其它证据能拿到最好.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你不要写辞职书.我在广州经常帮别人去劳动仲裁.我每次打必赢.己经成了我的兼职了.还有什么不懂的,加我qq.在评论里.

被公司辞退但是写了辞职书是否有影响

3,合同未到期被无故开除而且单位骗我写了离职申请怎么要求单位给

离职申请已经交了,但你并没有办理辞职手续,应该不算辞职,单位说是把你开了,没有开除处分公告就不算,总之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让你上班,并补发工资,社保等和奖金和开不开除或离职没有关系,应该给的,另外你不想继续去公司了的话,这段时间的工资和社保还是可以补发的,当然还有7个月工资的违约金,还要办好离职证明,好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领8个月
自动离职被开除,不一定能拿到工资,特别是该公司有相关规章制度的。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公司有责任,如果你能举证证明在该公司从何时起工作,那可以获得每月双培工资的补偿。

合同未到期被无故开除而且单位骗我写了离职申请怎么要求单位给

4,关于员工旷工被辞退问题还让我回去填写离职申请书我不去有什么

第一 你最好去填写你的离职申请,办理好离职手续,如果不办离职手续,你去新的单位社保没法交。 第二 单位要求你赔偿损失没有法律依据,不必赔偿,你的工资可以要回来!
1、员工旷工,被辞退,按照法律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员工违反公司纪律,应当受到公司的纪律处罚。不去配合公司辞退流程,会留下一些隐患。公司以员工未做完交接工作,拒绝发放剩余工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是单位辞退你的,应当是单位发给你辞退通知书,不需要你填写离职申请书;第二、即便是因为旷工辞退你,此时你没有经济补偿金,但不能扣你的工资,工资是你的合法所得。
1、不去填写没有问题,应当是用人单位寄发辞退通知单给你,需要你签字2、不负法律责任,你没有违法3、依照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您离职可以拿到您的劳动所得。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制度中应有对旷工的处罚条例,建议你认真看一下,然后友好和用人单位解决善后事宜。(如果对旷工另有处罚的,也是合情合理,建议协商解决。)

5,接受劝退并已填写离职申请表属于自动离职么

是(叫他给你买断你职业的费用)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不告而辞,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经企业合法传唤仍不回单位的。除名是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措施。自动离职是职工的个人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对自动离职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在《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中规定:“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第3条作出解释:“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第6条规定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由此可见,擅自离职、自动离职实质是职工旷工的一种行为,按自动离职处理,实质是按旷工论处,因此劳动部办公厅在劳办力字 [1992]45号文件中,将按自动离职处理与除名处理一致起来,即:用人单位对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应按照《奖惩条例》规定,履行除名处理的程序。
属于,只要不是公司强退,或因为法律原因等,是自动离职
属于自动离职,离职原因一栏未写明原因不影响离职申请发生效力
属于主动辞职。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1、自请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2、解雇离职或者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6,单位辞退我却让我签了一份离职单子最后写了原因和某领导同意辞

可以仲裁要求经济赔偿。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你这样一搞,从证据上讲,就是你主动辞职的了。但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你还是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的。你认真看下下面的回答吧。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领导让您签了离职单,就证明您是自动离职而非被迫离职,两者性质大不相同。被领导无故辞退的员工,通过劳动仲裁会获得赔偿,领导恰恰是想借机让您自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辞退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补偿金。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的规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可以的话,麻烦给个赞以资鼓励哦!提问赞回答感谢哦!更多15条
请提供单子的具体内容才能分析是否属于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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