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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中服务半径 是什么

就是说以服务的物体为圆心,服务半径为半径的一个圆。 举个例子吧,比如说疏散门的服务半径为14米,也就是说,房间内距离疏散门最远的距离不能超过14米,就是这个意思!!

建筑中服务半径 是什么

2,一般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什么期限内预缴税款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什么期限内预缴税款

3,通信设备维护属于建筑服务里的什么服务

1) 房屋设施:门、窗、墙、地面等维修维护工作;2) 配电系统:配电箱、线路、开关、插座巡查检修、维护工作;3)照明灯源:日光灯、节能灯、灯泡等灯源更换;4)空调系统:空调系统末端的巡查、检修、维护、清理工作;5)给排水系统:洗手间、茶水间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6)弱电系统:门禁、监控日常运行管理和巡视工作,配合维保单位日常保养与维修;7)消防系统:消防设备、灭火器材、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管理,瓶装灭火器年检工作;7)网络设备:协助甲方专业部门管理综合布线相关弱电机房;8)宣传平台:电视及广告平面等宣传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9)会议设备:负责会议设备日常管理、检查、调配工作(专业维修由甲方负责);10)OA设备: 协助甲方监管OA设备供应商,参与日常检查、调配、耗材补充工作;11)家具家电:协助甲方监管家具供应商,负责日常小修、调配、检查工作;12)办公区各类大小工程配合、监管、验收工作
按合同金额较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同时还有随营业税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及地方教育附加

通信设备维护属于建筑服务里的什么服务

4,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时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7〕58号:“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5653831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5,如何界定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属于跨县提供建筑服务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1.建筑业纳税人跨县(市、区)项目应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在外地提供建筑服务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有关规定,应该凭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向建筑项目所在地国税部门进行报验,并按照规定进行预缴。对于在服务发生地预缴的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以对已经预缴的增值税在申报应纳税额中进行抵缴。此处注意3点:(1)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180天。需要注意有效期限。(2)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到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2.机构所在地与预缴税款地之间是什么关系?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此处需强调3点:(1)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分包方签...

6,建筑劳务公司具体是做什么的

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而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而成立的。建筑劳务企业的目的,主要是为建筑企业实行分包工作,并且保证支付建筑工人工资的单位。建筑企业的建筑工程是必须由建筑劳务公司承接或分包工程。建筑劳务公司主要是为建筑公司实行分包,并且保证支付建筑工人工资的一个单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而成立的,其工程必须由建筑劳务公司承接或分包工。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承包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工程。只是目前市场上,建筑劳务公司的运作模式是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服务的。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来做成本账。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劳务公司是指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向社会招收一些具有劳动能力,并符合市场需求条件的人员作为该公司的劳务人员,然后再把这些劳务人员转租或派遣给其它的的用人单位,从中获取劳动力差价的企业。劳务公司实际上是将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通过对劳动力资产的运作而从获取企业利润。就是这个自己看看更多2条
你好,建筑劳务公司也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一种,只不过他们的业务范围比较明确和细化一点,以建筑工程类派遣业务为主的。建筑劳务公司就是将工人派遣给房地产开发商,由开发商支付派遣劳务费给建筑劳务公司。另外,这种公司一般都是比较大的地产开发商自己的人注册的。这样也会避免一些用工风险。同时也符合国家的政策。
提供建筑方面的劳务输出,联系劳动市场等等
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49.1 资质标准49.1.1 企业资产(1)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49.1.2 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 人。49.2 承包业务范围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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