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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合同合法生效须满足什么条件

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建设工程合同合法生效须满足什么条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2、首先,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再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上述的条件,即可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双方必须签字盖章; 2、合同的履约担保已到位; 3、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已满足; 4、必须是符合建筑法律法规的合同,若不符合或违背则属无效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3,订立施工合同的工程具备哪些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包含设计初步批准等五项内容。(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是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履行的基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法》第四条:当亊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订立施工合同的工程具备哪些条件

4,口头合同生效要具备什么条件

口头合同生效要具备什么条件1、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2、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3、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4、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5、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协议的: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如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5,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  (一)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接到发包人的要约和计划任务书、建设地址报告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书面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生效。  勘察、设计如由一单位完成,则应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的设计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时,建设单位可与主体工程设计人签订总承包合同,民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设计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部分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文件,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时,即可签订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可以将全部施工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发包给几个单位分别承包。一个承包人总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三)分承包的禁止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对于应当由一个施工人完成的工作,总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给若干个分承包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许可,可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全部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果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准用承揽合同,发包人有合同解除权。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勘查、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1、施工合同的概念,即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还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领性文件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文件及合同双方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双方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专用条款》:考虑每个项目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随之变动,承包、发包人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应个别具体工程,因此配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补充,体现双方的意愿。3、施工合同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二)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四)施工质量和检验(五)合同价款与支付(六)竣工验收与结算(七)其他内容(八)合同解除(九)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

6,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两部分
一)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与上述勘察合同此条款内容相同。 (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此条款内容可列表说明。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工程特征可附注说明。 (三)双方提供资料的名称、内容、技术要求和期限 委托设计施工图的,应提交通过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能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写明资料的名称、份数、内容要求和提交时间。 (四)设计费的取费依据、取费标准和支付办法 设计费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大小、技术的复杂程度等不同情况,按设计概算计算。 设计费用的取费,也应以国家建委制定的标准(取费率),并结合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按设计概算的一定比例收取。 设计费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合同生效后建设单位应按项目批准计划估算投资额比例先拨付20%给设计人,该款具有定金性质;初步设计完成后,按设计概算的设计费再拨付30%;施工图交付后,再拨付40%;工程建设完毕,经考核合格后,付清其余设计费。 (五)双方责任及违约责任 具体内容见范例二的双方责任条款 (六)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其他条款 包括乙方可派人进驻施工现场、不可抗力、合同纠纷解决方法、签证及其他。
国家有正规的格式合同,规定得十分详细。到工商局购买即可,签订大的建设工程合同,应该用正规的格式合同。这也是正规企业所要求的。

7,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这位朋友您好:下面是合同范文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包含设计初步批准等五项内容。(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是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履行的基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法》第四条:当亊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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