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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我家哪些人可以享受遗属补贴

是不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如果认定为工伤,其生前抚养\赡养的人,如父母与子女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爱是否为工伤

2,我国享受遗属补助待遇的亲属范围

一般是死者的直系亲属,或与其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一般有:配偶、子女、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子女、养父母。
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供养直系亲属是父母、未成年子女

3,单位职工去世后遗属享受哪些待遇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如有余额可以继承。
即使是离休干部去世了,也不能如何享受世上之那些待遇。

4,遗属是否享有丧葬费

应将丧葬费支付给遗属。
你讲的问题理论上讲概念不清。两个意思:一是遗属自己死亡后没有任何的费用二是遗属是指其配偶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必须年满55周岁无固定收入)。
丧葬费由丧葬实际支出人或继承人享有
遗嘱一般是死者先前处理其自己的财产的意思表达。丧葬费的开支一般可以用其本人的财产先支付再分配遗嘱。
有权要求丧葬费

5,陕西遗属补助子女年龄限制多少范围

这个是陕西的遗属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和其它亲属。即: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经*机关登记入户的超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年满16周岁尚在没有建立全体学生都可享受助学金制度的职业中学就读,或者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但在学习期间生活确有困难的(如本人享受助学金和其它在校生活补贴标准超过遗属生活费标准的,不再享受遗属补助)。
老干部是离休的??还是建工国后参加工作的干部。离休干部死亡后供养的遗属是按所在城镇居民最低城市标准另外加上加发部分。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没有加发部分。各城市的标准不同。

6,孩子的遗属费能领到多大

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机关离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全区统一确定的计算基数按比例计发。计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基数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依据自治区工资增长率、物价上涨水平、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水平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计算基数统一确定为9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计算比例为: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5%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5%计发;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0%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0%计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在职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单位负责支付。
要是家庭条件很好的话。是不能办理的。不好的话。是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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