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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能免于起诉

如果证据不充分或原告撤消起诉就可以免于起诉了。
立案后,如果发現与事实出入差大,犯法啨节轻微丶社会危害小,可以不予起诉.
也能够选择备案
经查,犯法情节显著轻微,就能够免于起诉。

2,免于刑事起诉是不是就

免于起诉是公诉机关在认定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做出的免予起诉的决定。而免于刑事处罚,是审判机关在认定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做出的免予处罚的决定。两种决定都是在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作出的。按规定,这两种决定除送达被告人本人外,还必须送达被告原单位入档并送被告居住地派出所存档。但是在1999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免予起诉制度”已被取消,代之以“不起诉”制度。

3,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

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对不起诉制度应把握四个要素:其一、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后所采取的一种法律处置方式:其二、不起诉的根据在于案件不具备起诉条件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适宜提起诉讼;其三、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审判而终止刑事诉讼;其四、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确定效力,如不具备法律要求的条件,不得改变已发生效力的不起诉决定再行提起公诉。

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

4,什么是免于起诉

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①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②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③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④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⑤预备犯罪的。⑥中止犯罪的。⑦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⑧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⑨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免予起诉的案件,必须制作免予起诉决定书。免予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将免予起诉决定书交给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及被害人、移送起诉的*机关。被告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害人或被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决定书后 7 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或被告人

5,哪些情况可以不起诉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书:《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22条);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刑法》第27条)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第28条)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6,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是什么

1、两者都属于刑事诉讼领域,有相似之处,但区别还是蛮大的。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2.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2.2、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  (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3、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最后特别声明,以上是百度中其他网友的回答,基本可以把两个概念表述清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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