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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拍卖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以拍卖的方式买卖房产。拍卖是一种买卖方式而已。现在以拍卖为名的骗子很多,要小心被骗。
过户时限的。除非不是住宅。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2,房地产拍卖是指什么 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啥条件

拍卖公告.针对的是该处房产权益的拍卖.并不包括非实物资产拍卖非实物资产包括: 1、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等; 2、应收款项: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等; 3、投资项目: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 4、无形资产:商誉、商标权、专利权
没区别。。。区别在于要一次性。。如果你买的房产是商品房,既可以拿着裁决书及老房产证全套手续(复印件即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过户(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商品房依靠裁决书是可以证明权属归属。

房地产拍卖是指什么 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啥条件

3,房屋拍卖流程以及规则

一、房屋拍卖流程: 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二、房地产拍卖规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4,*拍卖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 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 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⑵人民*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2、房屋的相邻关系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5、房屋有无户口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7、房屋是否为凶宅8、房屋的风水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屋拍卖流程不是特别的复杂,反而是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必须引起重视,在拍卖前应当对这些做一定的了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5,怎么进行房地产拍卖

房地产拍卖的委托一般需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文件: 1. 房地产拍卖标的的产权证; 2. 产权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 对拍卖房地产有处分权的证明文件; 5. 产权证上标明是共有的,需出具共有证书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6. 拍卖房地产的详细资料,包括权属、位置、数量、面积、性质、使用年限和当前使用情况、地图等; 7.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8. 至于私产,如果拍卖委托人是受托人,要出示房地产的权利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委托文件。 二 拍卖房地产标的确认和调查 拍卖行应对委托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批文、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并进行现场勘察。文件和资料核实内容主要包括: 1. 拍卖标的与所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是否一致,产权档案所标明产权人与产权证上产权人以及卖房人是否一致; 2. 产权来源是否清楚,如新建、翻建,是否有规划、用地、施工管理等单位的批准文件,是否领有新证; 3. 房地产面积是否与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报告一致; 4. 产权证中”他项权利”一栏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或租赁权登记等其他权利登记; 5. 是否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文件; 6. 是否有他人声明对该房地产享有权利的文件; 7. 是否有产权证丢失的记录;现持产权证是原证,还是新证;是否登报声明; 8. 是否有关于产权纠纷的记录,处理情况如何; 9. 是否在拆迁范围,在被冻结和禁止买卖的范围内; 10. 土地来源和变更情况,包括用地性质、划拨、出让、转让、土地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用途变更及其他。 三 接受委托、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具备接受拍卖委托条件后,应按照的要求,结合所拍卖房地产标的的特点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规定。一般房地产委托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委托人、拍卖行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2. 委托房地产的名称、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及使用年限等; 3. 拍卖房地产的交付方式、价款的支付方式; 4. 拍卖费用条款、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 拍卖方式和期限; 6. 拍卖程序中止和终止的条件; 7. 违约责任; 8. 签约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限; 9. 拍卖底价; 10.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四 房地产估价及底价确定 1:房地产估价 具体工作如下: (1) 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对估价师的资格进行确认; (2) 提出估价目的; (3) 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评估协议,提供评估所需的资料; (4) 与评估师一道现场看房,获取评估所需的现场资料; (5) 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 2:拍卖底价和起拍价确定 拍卖底价确定的主要依据是: (1) 卖标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资质和经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 (2) 双方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加以分析。这些因素的分析对确定房地产拍卖标的的底价、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也是有益的; (3) 拍卖行的经验 (4) 在与委托人共同对估价报告和各种因素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并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五 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 公告信息内容应包括: (1) 委托人、拍卖行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2) 拍卖的时间、地点; (3) 拍卖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 委托房地产的名称、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及使用年限等;2:拍卖房地产的使用、占用或租赁情况;3:产权性质 (4) 拍卖房地产转让后应交纳的税费; (5) 竞买人的条件; (6) 竞买保证金; (7) 拍卖方式; (8)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 现场拍卖阶段 拍卖行、竞买人按公告的时间、地点,以正常的拍卖程序、规则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叫价。应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 七 产权过户 现场竞买成功后,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应立刻交纳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的协助下与委托人签定拍卖房地产的转让合同书,协助买卖双方做好房地产权属转移和登记等各项工作,以最后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窗口受理单为止拍卖过程才告最终结束。看了“”的网友还看了: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企业如何债权债务风险防范 各等级工伤赔偿标准和待遇 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4、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5、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 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6,房地产拍卖程序是怎么样呢

第1、客户委托,拍卖行接受: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就是拍卖行,拍卖行以自己的名义主持拍卖在接受委托后。第2、鉴定与估价拍卖:拍卖前的第1项准备工作是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核定房产评估,并评估结果产生的相应责任承担。第3、拍卖房产底价的确定:指拍卖销售应达到的低价格基数,导致拍卖失败往往是由于底价过高,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第4、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第5、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第6、审查竞买人资格: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第7、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第8、组织拍卖会实施: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第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房产一旦销售,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刘强房地产拍卖程序--拍房网轩辕拍卖知识 2009-09-27 09:18 阅读138 评论1 字号:大大 中中 小小一 接受拍卖委托:如果房地产的卖方有意将房地产拍卖业务交于拍卖行,拍卖行(拍房网www.paifun.net 拍卖行业最具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也有意承接该拍卖业务,在卖方向受理拍卖业务的拍卖行做出明确委托之后,双方签定委托协议书。房地产拍卖的委托一般需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文件:1. 房地产拍卖标的的产权证;2. 产权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4. 对拍卖房地产有处分权的证明文件;5. 产权证上标明是共有的,需出具共有证书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6. 拍卖房地产的详细资料,包括权属、位置、数量、面积、性质、使用年限和当前使用情况、地图等;7.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8. 至于私产,如果拍卖委托人是受托人,要出示房地产的权利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委托文件二 拍卖房地产标的确认和调查:拍卖行应对委托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批文、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并进行现场勘察。文件和资料核实内容主要包括:1. 7. (
你是作为委托方还是拍卖公司? 一般的流程就是查验标的,签订合同,拟定拍卖公告日期,再就是宣传标的或者制作图录之类的。
房地产拍卖的委托一般需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文件: 1. 房地产拍卖标的的产权证; 2. 产权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 对拍卖房地产有处分权的证明文件; 5. 产权证上标明是共有的,需出具共有证书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6. 拍卖房地产的详细资料,包括权属、位置、数量、面积、性质、使用年限和当前使用情况、地图等; 7.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8. 至于私产,如果拍卖委托人是受托人,要出示房地产的权利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委托文件 二 拍卖房地产标的确认和调查:拍卖行应对委托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批文、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并进行现场勘察。文件和资料核实内容主要包括: 1. 拍卖标的与所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是否一致,产权档案所标明产权人与产权证上产权人以及卖房人是否一致; 2. 产权来源是否清楚,如新建、翻建,是否有规划、用地、施工管理等单位的批准文件,是否领有新证; 3. 房地产面积是否与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报告一致; 4. 产权证中”他项权利”一栏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或租赁权登记等其他权利登记; 5. 是否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文件; 6. 是否有他人声明对该房地产享有权利的文件; 7. 是否有产权证丢失的记录;现持产权证是原证,还是新证;是否登报声明; 8. 是否有关于产权纠纷的记录,处理情况如何; 9. 是否在拆迁范围,在被冻结和禁止买卖的范围内; 10. 土地来源和变更情况,包括用地性质、划拨、出让、转让、土地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用途变更及其他。 三 接受委托、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具备接受拍卖委托条件后,应按照的要求,结合所拍卖房地产标的的特点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规定。一般房地产委托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委托人、拍卖行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2. 委托房地产的名称、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及使用年限等; 3. 拍卖房地产的交付方式、价款的支付方式; 4. 拍卖费用条款、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 拍卖方式和期限; 6. 拍卖程序中止和终止的条件; 7. 违约责任; 8. 签约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限; 9. 拍卖底价; 10.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四房地产估价及底价确定: 1:房地产估价 具体工作如下: (1) 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对估价师的资格进行确认; (2) 提出估价目的; (3) 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评估协议,提供评估所需的资料; (4) 与评估师一道现场看房,获取评估所需的现场资料; (5) 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 2:拍卖底价和起拍价确定 拍卖底价确定的主要依据是: (1) 卖标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资质和经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 (2) 双方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加以分析。这些因素的分析对确定房地产拍卖标的的底价、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也是有益的; (3) 拍卖行的经验 (4) 在与委托人共同对估价报告和各种因素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并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五 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 公告信息内容应包括: (1) 委托人、拍卖行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2) 拍卖的时间、地点; (3) 拍卖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 委托房地产的名称、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及使用年限等;2:拍卖房地产的使用、占用或租赁情况;3:产权性质 (4) 拍卖房地产转让后应交纳的税费; (5) 竞买人的条件; (6) 竞买保证金; (7) 拍卖方式; (8)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 现场拍卖阶段 拍卖行、竞买人按公告的时间、地点,以正常的拍卖程序、规则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叫价。应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 七 产权过户 现场竞买成功后,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应立刻交纳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的协助下与委托人签定拍卖房地产的转让合同书,协助买卖双方做好房地产权属转移和登记等各项工作,以最后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窗口受理单为止拍卖过程才告最终结束。
你是想问房地产开发流程吧。比较复杂,简单的说,先买地,然后进行详规设计,办理各种报建手续,工程施工,办理竣工备案,移交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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