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岗通知书,员工未走公司请假流程后一直联系不上发了返岗通知书反馈过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网 2024-12-01 10: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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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未走公司请假流程后一直联系不上发了返岗通知书反馈过
公司都有相应的考勤制度,未走请假流程且无故缺勤公司有权利辞退。
2,公司合同到期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公司找我续签我不愿意然后给了我
您可以不续签,只是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待遇,自己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有克扣工资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被公司发了解聘通知书辞退后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公司到处发返岗
这样更为发劳动法了。你们如果当时仲裁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赔偿金”,他这个返岗通知书是根本无效的。去*申请强制执行!你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返岗吗?你的诉讼请求中有明确终止劳动关系吗?要具体分析一下。
4,我二胎产假己休完又2月事假后单位寄返岗通知书时我脚又摔
这不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而是你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对你的工作非常不利。单位向你寄返岗通知书,那也就意味着单位已向你作出“通牒”,要求你尽快返岗,否则将会对你的行为作出相关的处理。当然,作为单位职工,你可以去单位直接面向他们说明你的情况。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5,被公司无缘无故辞退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已过25天公司又寄返
你想回去上班吗?想的话,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撤回仲裁申请。不想的话,就不予理睬如果员工被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本人掌握了证据,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如果员工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被单位辞退的,那么员工在25天之后得到返岗通知书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申请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6,员工自动离职4个月用人单位用邮政EMS寄发了限期返岗通知书
自动离职四个月的话,一般按照公司规定是不发工资的,自动离职员工不再享受工资的待遇,如果公司发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员工未按时返岗,轻的只是员工福利以及工资不再发放并列入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重的可能除以上处罚外还会要求员工承担因自动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职工奖惩条例》连续旷工10日,累计旷工15日可以按除名处理。员工被除名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但要把除名通知单邮寄至被除名员工处,并将除名处理书存入被除名员工的人事档案中。对违纪员工除名是保护企业利益的行政处罚手段,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与劳动合同法中的职工权益保护不冲突。对因违纪被除名员工不存在劳动补偿问题,但不包括企业前期拖欠的情况。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旅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否发个反岗通知书后,但又不按排工作,就不用付法律责任呢?自动离职四个月的话,一般按照公司规定是不发工资的,自动离职员工不再享受工资的待遇,如果公司发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员工未按时返岗,轻的只是员工福利以及工资不再发放并列入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重的可能除以上处罚外还会要求员工承担因自动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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