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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变更程序是什么

去当地工商局,一般都有一次性告知单!通常程序是内部股东同意股权变更 然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做变更登记!

股权变更程序是什么

2,公司股权变更操作办法有哪些

公司股权变更,不同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可能会有些差异,大致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一、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二、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三、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四、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注: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看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3,股权变更的流程和材料

基本流程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涉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外资企业,则更加复杂。如果有需要,可再次咨询,但要详细叙述公司的情况

4,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均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股权变更主要流程如下:1、申请人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公章;2、携带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变更营业执照;3、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前往质监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携带税务变更通知单,前往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5、携带银行变更通知单,前往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至此,股权变更手续全部完成。要特别说明的是,地域不同,办理的要求可能不尽相同。

5,股权变更的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什么叫做股权变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82.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3年6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审判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认定26.公司或其股东(包括挂名股东、隐名股东和实际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根据工商登记文件的记载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股东资格,但被冒名登记的除外。29.认定工商登记文件记载的股东以外的人为股东的,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股东身份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六、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审理(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55.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认定,应当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并参照与《公司法》有关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56.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股权为法律禁止转让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二)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处理63.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依据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处理。转让期间受让人已实际行使股东共益权的,一般不应否定其权利行使的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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