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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决和裁定得区别

判决针对案件事实 ,裁定针对案件程序。

判决和裁定得区别

2,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3,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这就是裁定与判决的区别了!裁定是大部分是针对程序性的事项,如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等,而且也只有以上三个裁定才能上诉,其他的裁定不能上诉;因为是程序性的问题,所以为10的上诉期;判决是针对实体性的问题,如民事方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实体的问题相对重要,关系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上诉期比裁定多了五日!
判决: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的结论性的判决。 裁定:是对一些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判定。 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解决的问题不同。 2、使用的阶段不同。(裁定在任何阶段都有可能作出,判定通常在诉讼的最后阶段作出) 3、作出的依据不同。 4、表现形式不同。(判决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而裁定可以是口头裁定,也可以是书面裁定) 5、是否允许上诉以及上诉期间不同、(判定的上诉期限是15日,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

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4,*的判决和裁定有啥区别希望能举个例子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区别很大,裁定和判决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适用的范围、要求也各不相同。裁定是指人民*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大部分裁定主要是解决诉讼进行中的程序问题。裁定,有民事裁定与刑事裁定之分。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1)驳回起诉。(2)关于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3)准予或者予撤销。(4)中止或者终结诉讼。(5)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6)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1)驳回起诉。(2)驳回上诉或者抗诉。(3)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4)停止执行死刑。(5)依法应予减刑或者假释等。裁定须用书面的应制作裁定书,采用口头的则记入笔录,于发生法律效力时执行。对准许上诉的裁定,应予裁定书中注明。判决是人民*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是*行使审判权的体现。依案件性质,有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之分。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刑、如何处刑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从程序上说,它是结束案件的审理,因而是终局裁判。从内容上说,它是解决案件的实体法上的事项,所以是实体裁判。此外,依*审查不同,还可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判决时必须制作判决书,于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裁定、判决是人民*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结论和决定。但二者的适用是有严格区别的:(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准上诉。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民事裁定为10日。我国法律规定:人民*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不准上诉。宣布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性质问题,特别是其中不少是属于人民*指挥程序的性质,固而不准上诉,而只能提出复议。属于第二审*的终审裁定。也是不准上诉的裁定。裁定一经宣布和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移送管辖、改朗或延期审理中止或终结诉讼、补正判决内容失误的裁定等。如准许上诉裁定,在上诉期内不上诉,期限届满后发生法律效力。(5)裁定在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都可以使用,一个案件可能有几个裁定;判决则是终局性的,每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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