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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问题关于仲裁的

协议上写好纠纷由当地什么仲裁委员会才可以提交仲裁申请,不需要你花钱,由委员组成的来裁定,属于民间组织。没有几审,一审通过,不服的可以去人民*。
自愿是前提,一裁终局
法律性质和*裁决都一样,具有公信力和强制力;特征:一裁终局,很难推翻。
看看《论仲裁的法律性质》 毕武卿,毕方 这篇文章吧

2,什么叫做仲裁法律关系

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专项的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中包括仲裁法律规定的部分、国家缔结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中有关仲裁的规定,以及仲裁机构的章程和规则等。我国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规定我国仲裁法律制度,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确认仲裁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它是总结我国以往的仲裁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外仲裁的通行做法而制定,使我国的仲裁制度与国际仲裁制度相接轨。
仲裁法律关系,是指仲裁法调整的关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仲裁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社会关系。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什么叫做仲裁法律关系

3,什么是法律仲裁

仲裁有两种,一种是劳动争议仲裁,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纠纷或工伤纠纷等,由劳动关系的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另一种是经济纠纷仲裁,即合同争议,或财物损失赔偿等,由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纠纷形成后,大家协商不好处理方法,但达成了仲裁协议,由约定的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仲裁是*解决纠纷之外的另一种方式。独立于*体系又受*约束的纠纷解决机制。 仲裁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当事人自愿将纠纷解决全授予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经济纠纷(合同)由各地仲裁委或国际商事仲裁委仲裁。之外的纠纷只能由*等解决。 仲裁的执行、撤销又必须由*解决。 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优点是一裁终局,效率高、费用低、保密性好。

什么是法律仲裁

4,哪些纠纷案件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仲裁法》第2条、第3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关于仲裁的范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仲裁只能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只能针对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3、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因为这两类纠纷有其特殊性,故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根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正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你好提供以下意见供参考1、我国现行法律对劳动争议实行的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在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到*之前,必须经过仲裁程序2、如果此案已经在*受理了,说明仲裁阶段已经经过了。或许是未按期立案,或许是已经下达过裁决3、我国对于民事纠纷实行一事这再理,两审终审制度,如果你的案件已经在仲裁委处理过,仲裁委不会再受理了4、如果现在处于一审,而且判决不公的话,你只有提起上诉一个途径了综上,不能重新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5,仲裁或诉讼程序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8条这样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那么,仲裁和诉讼这两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尊重当事人意愿是仲裁方式的最大特点,当事人运不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解决哪些纠纷、到哪家仲裁机构、由谁来主持等等都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诉讼则实行强制管辖,审判庭的组成也是由人民*指定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诉讼则不同,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要求二审,二审即为终审。另外,从审限上看,青岛仲裁委员会规定普通程序应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审结,如选择简易程序则应在2个月内审结;而人民*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再者,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而人民*审理案件则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在裁决的执行方面,如一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同时,按照《纽约公约》的约定,青岛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可以在所有签约国内得到执行。
(1)诉讼程序属于程序性法律程序中的公力救济型程序。一般而言,诉讼程序可以解释为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而分阶段又相连贯地顺次进行的全部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2)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6,仲裁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仲裁的范围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仲裁,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仲裁。  《仲裁法》特别规定了两类事项不得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当然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但是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事项不一定属于仲裁范围。  2.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受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六、申诉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七、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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