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代英国的上院下院

House of Lord and House of Common.
英国的上议院和下议院

2,英国最高*是上议院吗

不是!英国上院和下院都是立法机构,最高*是司法机构,在三权分立的政体下,他们是互不隶属互相对抗的关系。英国的议会充分体现了君主立宪 的政体特点,下议院由公众选举产生,上议院由国王任命,实行了王权与民权的微妙平衡。
不可以

3,英国上议院和下议院哪个重要

如今是下议院。自19世纪以来,上议院的权势逐渐凌夷,至今已远不如由选举产生之下议院
上议院是立法机构,下议院是掌管行政,弹劾官员的机构,所以这两个机构权力不相上下。
两个都重要 只不过上议院是王公贵族的 下议院是一些接近上流社会人物和平民百姓
下议院重要,上院是有皇室成员组成的而下院是由平民组成的,也就是非皇室成员,对于法律的通过有决定性作用。

英国上议院和下议院哪个重要

4,英国议会制度的介绍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年。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5,英国上议院简介是什么

英国是首创议会制的国家。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构成上议院又称贵族院,有725名议员,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 上院贵族可分4类:一类是宗教贵族。这些贵族都是由于他们担任大主教或主教职务才享有贵族院议席。第二类是世袭贵族。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世袭贵族和女贵族。第三类是终身贵族。由首相提名、英王册封的终身贵族(无法将贵族头衔传给后代)和女贵族。第四类是上诉院贵族。他们由首相提名,英王任命,主要履行上院司法职能。 作用: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它所作的判决对下级*具有约束力。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 英国政府一般都会接受上议院提出的修正案。上议院也是英国最高申诉司法机构,但是事实上只有极少部分上议院议员(法律议员)拥有司法仲裁权。 上议院并不制衡首相及其政府。下议院可迫使首相辞职,或通过不信任案以召开选举。
上议院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 立法,最长可达1年。一般而言政府都会接受上议院提出的修正案,以节省时间,并避免发生 两院冲突的窘境。 上议院也是英国的最高申诉司法机构。下议院的权力一度与上议院相比大为逊色,但如今却在国会中占主导地位。下议院的立法 权力超过上议院;根据1911年国会法案(parliament act 1911),上议院驳回大部分议案 的权力被削减为仅仅能够延迟议案通过。此外,英国政府应对下议院负责。

6,法国参议院与英国上议院的区别

上议院的权力曾一度凌驾由选举产生的下议院。上议院的司法职能:在开会能并不由全院共同行使,而是交由院内具法律经验的议员们,即人称“上议院高等法官”者。美国所有的政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国家不一样
美国参议院与英国上议院性质完全不同,与英国下议院性质接近。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简称美国参议院,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参议院的组成和权力建基于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美国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被喻为白宫内政外交的把关人。英国上议院议员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议院改革法案获得通过,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议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议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教会的大主教和主教即为“灵职议员”,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官即为“俗职议员”,灵职担任者于其保有神职身份时续任,一般称之为“国会缟绅”(lords of parliament);而俗职为终身职。上议院始创于14世纪,并几乎存续至今。区别:美国参议院大批准多数法案。宪法规定参议院有批准条约、批准或者拒绝批准总统提名的大使、最高*法官,以及其他执行部门官员、在总统及下属官员被弹劾时进行审判等职权。英国上议院与下议院不同的是,上议院并不制衡首相及其政府。唯下议院可迫使首相去职,或通过不信任案以召开选举,或撤回岁出。上议院对政府的监督颇为受限。内阁大多数的阁员出自下议院,而非上议院。所以,美国参议院与英国下议院性质接近。

文章TAG:英国上议院  近代英国的上院下院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