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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应如何分割

有你的一份,你可以继承的是你父母共同财产的1/4,和你母亲个人财产的1/2,但是有个问题是你成年没有,未成年你的财产是要在你的监护人手上保管和监督的。

2,遗产分配的规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遗产分配的规则

3,遗产怎么分

你和你妹妹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每人一半,各占50%。但你妹妹是未成年人,分配财产时要给予倾斜,即要略为偏向她一点,至于偏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可表示一下,也可以幅度大一点,但一般来说,你妹妹占55——60%,你占45——40%比较合适。
应当多分妹妹些。
如你所讲,合法继承人只有你和你妹妹的话,你们两个人分得的份额是一样的,但基于你妹妹还未成年,需要照顾,对你妹妹会有一定的倾斜,形式不限,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其他需要视情况而定。
你们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们是平分遗产的。
按照法定继承,房屋通常是一人一半,但对没有生活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
一样的。如果没有遗嘱指定的话,每人一半

遗产怎么分

4,遗产该怎么分配

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遗嘱有效的按照遗嘱执行,如果遗嘱无效,应该采取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和遗嘱继承相对而言的。是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的条件下所适用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产的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时继承法也规定的分配的原则: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5,遗产分配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包括你姐夫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另一半属于姐姐个人财产,不分割)《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你好!答案如下: (1)设2010年张某去世,去世后家有房产一套价值20万元,该房产如何继承分配.。 继承分配是:a、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其中一半是马某的,即夫妻共同财产析产,马某10万元。还剩10万元,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由于张甲、张乙、张丙和马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分,即各分得2.5万元。由于张丙在1990年去世,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即由张丙的一女代位继承其所得份额:2.5万元。

6,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1、份额均等原则。按《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我国《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的原则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好律师网参考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再无遗嘱的情形下应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实现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再无遗嘱的情形下应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实现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先看房产的产权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父亲的名字要看房产的取得时间。如果是在离婚后取得的,那房产就与生母无关。再要看父亲和后来的配偶是否办理了结婚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那后来的配偶就不是继承人。如果后来办理结婚手续,那后来配偶就是继承人之一2如果是离婚后购买的,并且父亲跟那女人没有结婚,那房产是父亲个人财产,父亲去世后的继承人是父亲生育的子女。3私房跟户口没关系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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