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行为无效的案由,无效的民事行为被认定是从什么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16 19: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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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的民事行为被认定是从什么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论述确定无效的民事行为
通俗的讲就是没构成违法或者情节很轻微可以免除处罚的 追问: 是论述题诶,要多扯点话的【答案】d 【解析】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民事行为无效的确认权归属什么机关
应当由法院进行确认。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确认收条无效的案由是什么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如果债务人先行起诉要求确认收条无效的,属于确权之诉,案由即为债权债务纠纷之大类别下的确权。如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采纳!
5,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
从法律行为理论讲,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因欠缺法律规定的要件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预期效力的行为。在意思自治领域,无效法律行为无需确认或宣告即为无效。但在公法领域,由于行政行为公定力存在及相对人救济需要,法院的“确认”成为必要。据此可以看出,确认无效判决不同于行政确认行为中的确认,也不同于民事判决类型中的确认判决,也即对象不是法律关系,而是被诉的行政行为。
6,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赠与人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属于合同纠纷
第三人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属于财产纠纷楚法碧水的回答为正确回答,在此我无须多言,补充一下,单方赠与也是一种契约关系赠与分为单方赠与和签订赠与合同。单方赠与属于单方的民事行为,不属于合同纠纷。赠与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属于合同纠纷。
7,确认合同无效与撒销合同是否同一案由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法定情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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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行为无效的案由确认 行为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