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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口头协议是永久性的请问合同有效吗

无法举证,基本视为无效。建议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如果考虑到以后可能有合同纠纷,最好是经过公正处公正。这样可以作为法律文书,法院直接采纳为有效证据。
这样口头约定无效,也没法律效力!当然可以!

合同口头协议是永久性的请问合同有效吗

2,签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定协议是不是合法的根据是当事人是为是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这个协议所涉及的标的物是不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最后,这个协议是不是合法的,有无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1.是法律文书,和解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解决方式,法院要制作协议书的,法律是认可的。 2.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制作的文书一般都是合法的,不然也不会入卷的。

签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3,单方合同书在法律上生效吗

合同也就是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契约法所关心的是实现所约定的义务。通常,契约责任是以自由同意为基础的(契约自由原则)。   双方合意签订具法律效力之契约的法律行为称为契约行为。   相关各方共同订立并遵守的条约文书:契约既固,未旬,综果降。特指有关买卖、借贷、委托等事项的文书字据:按原契约履行义务。 若为单方的行为则不能称之为契约了,也就不是合同了,属于个人的法律行为。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合同有很多种,单方合同也有很多种,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情形?
也有生效的,比如赠予合同,一般要双方的才生效。

单方合同书在法律上生效吗

4,法律文书是否盖个人私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私章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方形16-20MM,有机,牛角,铜质材料,可用手写体签名章。个(私)人印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综上所述,公民的个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在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公民真实意思的表示,此种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该公民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许是的。

5,网上打印出来签过的合同有效吗

网上打印出来的合同,只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已经签字的合同,打印出来属于打印件,不是合同原件就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作为唯一的用工者与公司之间的法律文书,无论任何情况都应该是双方各持一份的.做为用工的法律依据.如果是电子档的话,那么公司要提供给你原始的电子凭证如果不提供电子凭证,则需要公司打印纸质文件并签公司公章才可以.否则就是恶意逃避法律规定,对打工者是相当的不公平的.另外在公司上班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好一些证据,比如打卡的复印件,比如工资条等等,以防备将来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好去提请劳动仲裁.请记住,做工作不是以牺牲个人利益为基础的,任何公司都喜欢坚持原则,敢于说出自己意见,并且很有主见的人,同时更喜欢一个遵守法律的公民,这个也是基础.所以,请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要轻易放弃.
网上打印出来签过的合同要根据内容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6,私人间签的各种文书有法律效果吗

1、“私人间签的各种文书有法律效果吗? ”: (1)私人间签署的各种文书?都包括什么?双方协议或合同、单方声明或保证?还是其他? (2)以上文书有效的要件是:一是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或胁迫情形或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三是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3)符合以上要件的“各种文书”就在法律效力,不符合的就没有法律效力或是效力待定。 2、“经过公证后呢?”: (1)公证不改变合同或协议或声明、或保证等的法律效力:以上“文书”是否有效,只取决于它自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与是否公证无关。 (2)有效的“文书”以公证后:作为证据的效力更强,如果是到法院,经公证的文书可以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质证,除非当事人有异议、并提供证据证明公证后的文书是错误的。 (3)如果是错误的“文书”:一般不会给公证,即使是公证了,也可以在有证据证明是错误的时,撤销公证。 3、“什么样的东西能公证?”:这问题不好回答,法律上给的可以公证的事项的范围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公证。 就你所说的事项中,双方的合同或协议、单方的声明或保证等,应都是可以公证的事项,其它如个人婚姻状况公证、各种证书的真实性等也可以公证,平时最见的是遗嘱公证、房产买卖或赠与过户时的公证等。

7,个人签订的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只要是你们几方自愿签订的、内容真实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个人签订的协议书若没有违背法律原则,由个人主观意愿签约,则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扩展资料:《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与合同的性质一致。协议法律效力生效,首先,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实意思,不存在胁迫、欺诈等事由;协议法律效力生效,其次,除了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外,还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最后,原则上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自愿签下调解协议还能反悔吗?
协议只要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扩展资料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
个人签订的协议书若没有违背法律原则,由个人主观意愿签约,则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个人签订的协议书若没有违背法律原则,由个人主观意愿签约,则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在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的基础上,针对婚前财产再次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现在对方反悔,打算推翻和解协议,要求回到当初的调节协议书阶段进行审理,其目的就是为了多分到一些财产。请问是否有条款可以维持和保证继续履行和解协议的执行? 据称:双反只要有一方推翻和解协议,即可按照高院的相关规定返回到调解书阶段。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我颇感费解。 坦率的说,我要是法官,我会从合理的角度来处理此事,即责令对方按照和解协议书执行,毕竟你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认可了,你现在反悔,你必须为反悔付出相应的代价,而这样的代价之大必然促使反悔方不得不放弃反悔的打算,我认为这才是伸张正义的做法,也是惩治那些视法律为儿戏,随意反悔之徒的最好办法之一。从而让签字认可真正成为一种信用和承诺的兑现,让社会中的诚信之风牢固树立。平心而论,民间双人之间的一张小小的借据,都可以作为以后引起矛盾而进行起诉的依据,况且我们如此正规的和解协议?因此,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此案中的和解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之解释,实在令人感到困惑和沮丧。如此推论,谁还敢签订和解协议?如此下去,岂不是造成老实人吃亏的局面?闹人的孩子多吃奶的情况?而此现象必然亵渎法律的精神和尊严并给一些投机者和违法者造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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