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般是150元,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交纳一般是75元,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交纳一般是150元(不涉及财产的或财产不满20万的不另行支付诉讼费,超过的部分按0.5%计算)

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2,欠款的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根据涉案标的额进行收取费用。
这是诉讼费计算器,可以自己计算!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否则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我在北京,本人接受经济方面的法律援助。
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元(含10万元): 6%10万-50万元(含50万元): 5%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 4%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 3%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各省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差异,律师费用收取多少,完全就是像自由市场讨价还价一样,只要你和律师商量得好,不收你钱都可以!具体怎么收,收多少,完全在于你和律师之间怎么谈了。

欠款的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3,诉讼费用计算标准

诉讼费用计算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计算标准

4,法院诉讼费标准

各地法院预收诉讼费还是比较统一的,参照以下标准计算:20万——50万元,× 0.015 +1300元,50万——100万元,× 0.01+3800元,整50万的,按两个方法计算,都是8800元。
给你算了一下,8800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  每件5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每件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破产案件 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治安行政案件  每件5元至30元  专利行政案件  每件50元至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可能需要8800元 查不多这样子了。

5,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4600元吧。
财 产 案 件 标 的 额 收 费 标 准 10000元以下的 50元 1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2.5%-200元 2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2.0%+300元 5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1.5%+1300元 10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1.0%+3800元 20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0.9%+4800元 50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0.8%+6800元 100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0.7%+11800元 2000万元以下的 标的额×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的 标的额×0.5%+41800元 非 财 产 案 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诉讼费怎么算

知识产权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大约不到2000,请律师要看你在哪儿请,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的要高,在我们这儿至少要2000,要是在县里大约大几百就可以了.你如果自己打的赢的话当然是自己办合算
不同地区、不同的争议、不同的难易程度各律所收费是不一样的。 如果自己去追讨欠款可以省一笔律师费,但是这就要花你自己的精力,同样要出诉讼费,而且怎么操作怎么为打官司找证据,调查对方的信息及财产问题,等一系列诉前、诉中、结案的程序问题。 我是广州律师事务所的,不知道债务人是否在广州呢?
1、从2007年4月1日起,诉讼仅缴纳【案件受理费】和【证人、鉴定人、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按照以下标准缴纳收取,后者根据每个案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法院会按照案件受理费的1/3—1/2;具体到本案,【案件受理费】为RMB1800,【证人、鉴定人、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大概在RMB1000左右;但是需要注意一点,你们的客户逃跑了,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公告、保全和执行的,那么相应的就会产生【公告费】RMB50-RMB300,【保全费】RMB800【执行费】1000左右。2、【律师费】是律师依照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律师办案收费办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每个地方以及每个所的收费是差异,江苏地区请参考:http://www.nglssl.com/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1540具体到本案,【律师费】大概在RMB3200的样子,但是基于本案属于债务人潜逃的案子,建议楼主和律所签订风险代理,参考收费标准是诉讼标的的25%-30%,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最新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2007年4月1日施行)一、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二、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十、财产案件收费:1、1万元以下:50元:2、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3、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4、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5、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6、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7、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8、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9、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10、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元。十一、案件执行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2400元;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5%+27400元;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1%+67400元。十二、保全费: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十三、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十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8万元标的,诉讼费为1800元,如果要求查封对方财产,则财产保全费为820元。至于苏州律师费的收取,你可以上网搜索一下江苏省司法厅《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至于自己办理还是律师办,要看你个人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认识水平以及证据是否充分(也就是客户欠款的依据是否明确无瑕疵)。

7,新的民事诉讼法收费标准

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433623836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6303831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万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1万元-10万元,按照2.5%交纳;10万元-20万元的,按照2%交纳;20万元-50万元,按照1.5%交纳;50万元-100万元的,按照1%交纳;100万元-200万元的,按照0.9%交纳;200万元-500万元,按照0.8%交纳;500万元-1000万元,按照0.7%交纳;1000万元-2000万元,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按照0.5%交纳。2、非财产案件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4、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5、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6、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7、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8、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9、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1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扩展资料:申请费标准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2、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3、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万元-50万元,按照1.5%交纳;50万元-500万元,按照1%交纳;500万元-1000万元,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5、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1000元-10万元,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6、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7、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8、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9、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10、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1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1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1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14、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诉讼费
依然按照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令第481号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收费标准。其中,诉讼受理费的收费标准如下: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3393637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将财产案件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7393530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办法还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财产案件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标准:不超过1万元的 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受理费确定为每件50元至3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民事诉讼法有如下特征: (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调整对象是特写的,是其他部门法无法调整的。 (2)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是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保障民事诉讼主体诉讼权利和落实诉讼义务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具有广义性。民事诉讼法的广义性是与民事诉讼的广泛性相适应的。由于民事诉讼广泛适用于民事、经济、劳动争议、专利、商标、海事、债务催偿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就广泛地适用于民事诉讼范围的各类案件的诉讼。 (4)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的特有性。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所决定的,这也是与其他诉讼法律相比较的最明显的特征。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的法律关系 与其他法律关系相比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最显著特征是它以特定主体-人民法院为主导。这集中体现于:各种诉讼法律关系都表现为人民法院同其他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在同一诉讼中行为和活动,但彼此间并不发生诉讼法律关系,诉讼参与人只能同人民法院之间形成这种关系。因此,诉讼法律关系如同一个扇面,它由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分别发生的多个具体的诉讼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 同一诉讼中若干个诉讼法律关系是有主次的 。一般说 ,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 告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要的 ,是其他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是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一条红线。当这一法律关系消灭后,其他法律关系也不复存在。这也表明,同一诉讼中的若干个法律关系并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统一、协调存在的,共同服务于正确、及时、合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宗旨。 二、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既是分立的,又是统一的 在同一诉讼中 ,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诉讼法律关系有主有次,彼此分立。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实体权益之争。人民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虽处于次要地位,但也是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之争服务的。因此,彼此分立的诉讼法律关系又是统一的。

文章TAG:诉讼费收费标准计算表诉讼  诉讼费  收费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