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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有无规定多少钱范围内可以不签订合同

一、凡是确定权利义务,都要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没有规定以金钱的多少来确定签不签合同。 二、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要根据方便履行的原则,如市场买菜,一手交货,一手交钱,达成口头合同即可,用不着签订书面合同。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有无规定多少钱范围内可以不签订合同

2,在什么情况下不签合同对自身有利

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人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原则。其合同原则主要包括五个。 第一个是平等原则,也就是签合同的双方都要在平等情况下进行,并履行和遵守平等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个是自愿原则,也就是在双方签合同的时候,是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第三个是公平原则,也就是签合同得双方要公平的相处,例如在法律的义务和权利,不得欺诈和违约。 第四个是诚信原则,也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双方都要以诚信对待,不得存在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个时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原则,也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双方的合同条款等等,不得违背法律和公共秩序,而又任何违法。

在什么情况下不签合同对自身有利

3,什么是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 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什么是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4,个人签劳动合同工资这些都不用填写吗

个人签劳动合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必须要填写,而且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如果单方面的订立的条款,未经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按照你的描述,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社会保险等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与员工签定时,这些必备条款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如果不清楚,员工可拒绝签定;就算签定了,这也是一份无效的合同,因为这是违背员工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签定的。同时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员工持一份。不填工资会存在风险,工资最后不是按你们事先口头沟通的执行,但公司会说这个是你签字确认的,公司有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同时合同期内,如果已转正,你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间是3天)提交书面辞职信,30天到期办理工作交接后,公司应全额支付你的离职工资,扣除是违法的。这样的规定违反了国家劳动合同法,这条款是无效的,员工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提出辞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5,每月2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在这样的公司上班有什么风险吗这规定是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只是要求了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当月支付和隔月支付都是可以的,所以你们公司不管是以前当月支付,还是之后隔月支付都是没有问题的。1.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2. 隔月支付并不是说一年就少拿了一个月的工资,只不过是先做后拿,每个月的工资都相应的往后退了一个月,也就是说知道你不做了,离开公司后的次月,可以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3.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允许的,比如5月的工资在6月支付,如果拖过6月就违反50条规定了4. 正常工作时间是八小时,超过八小时的算加班。如果双方约定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无效后怎么处理,双方不用遵守这一条,并且双方可以重新约定新的内容。
有拖欠工资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准时发工资的公司,每月25号发工资的话,如果遇到什么情况,就很有可能要等到下个月初,这对一些月光族来说十分煎熬
每月2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在大部分地区是不违法的,不属于拖欠工资。工资每月支付一次,上个月的工资是在下个月约定的日期发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本来就这样好吧,同学!!!!压你一个月工资,主要因为当你提倡辞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做好交接工作,才准予离职。否则就不给你一个月工资。
这当然不算拖欠工资,只是计算工资的时间稍长了些。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总有人认为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就叫“压工资”。一个月的工作周期结束了,你总得给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一定的时间统计考勤、计算工资吧。不可能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的第二天,工资就能打到员工的银行账户上吧。尤其是在一些工厂,一线工人大多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工资类目多,加上各种加班、病假、事假等等,不方便使用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只能由HR自己设计固定的电子表格,这样计算工资的时间就不可能太短。如果以自然月为工资计算周期,一般公司会在每月的15日以前发上个月的工资,也有如你所说的在15日以后发工资的。这都属正常现象,不存在违法拖欠的问题。
个人认为98%的可能是骗人的。 还有很多其他手段, 也是让人到酒店去的, 各式各样的骗局。 小心!

6,国家有没有不允许在墙上开横槽的规定出处在哪

根据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1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所以不能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扩展材料:近几年装修时私拆承重墙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了,但在墙上随意打洞开槽却很普遍。其中在墙上横向开槽是极其危险的做法,这其实和拆墙差不了多少。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在承重墙上挖5厘米深,3米长的横槽,其危害相当于整体拆掉1米宽的承重墙。对承重结构的任何形式的破坏,都会降低建筑的抗震性能。再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比如一块完好的有一定厚度玻璃,是不容易掰断的。但如果用金刚石在玻璃上划一道印子,再猛一使力,玻璃就沿划过的印子断开了。开了槽的承重墙,就象被金刚石划过的玻璃,遇到强地震很容易断裂。水电改造注意事项水路系统:在水路中存在热水和冷水,现在一般都是隐闭安装,所有管材都是地埋,只有接龙头部分有一小段明管,明管越少越好,地埋的管材最好不要有接头,在材料的选择上注意了,冷水管可用PPR/铝塑管/PE-RT/PB等,热水选择要求要高。根据国标目前能承受95度高温的管材只有金属管与PB管,金属管一般不允许地埋,在热水管安装时最好加护套保温管,预防热量散失;水电路是房子的动脉,所以装修时务必注意!
要看你是什么结构的房屋,不能一概而论,国家是有规范,但那时砌体结构。最好先弄清房屋结构、墙的类型分布,在动手,开槽不要伤到结构,承重墙开槽有严格规范
你好!这个规定是《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第3.0.11条:3.0.11 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管道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要看是不是承重墙,承重墙是不许动的,其他的就是拆了都没说,当然墙两侧都是你自己的
其实不能横开槽是装修业内不成文的规定,不过现在好多业主为了美观使用横向开槽,甚至打掉承重墙的刚进,现在专业人士也正在积极把横向开槽用法律来约束,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响应的法律法规
这个规定是《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第3.0.11条:3.0.11 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管道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7,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招录员工后,在正式用工之后又不积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以劳动合同保障劳动权益,那么企业的行为其实属于损害员工的利益。那么,企业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1、双倍工资的惩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4、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用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6、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在公司的工作卡,考勤都可以作为证据的。如果突然让你走人,你是可以提出赔偿的。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通知,无故突然解除雇佣关系,劳动法规定要给与赔偿的。
您好:一、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如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二、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何后果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赔偿: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为了破解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泛滥和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顽疾,《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不管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作了与此相关的实施规定。其他赔偿规定: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文章TAG:法律强制性规定不用写进合同法律  强制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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