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1年,公司要与我解除合同我工作一年我应该要求公司赔偿我多少钱呢 搜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24 12: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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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要与我解除合同我工作一年我应该要求公司赔偿我多少钱呢 搜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系,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撤消合同是在一年之内吗
是的,在知道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必须行使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应该是在合同规定的撤销期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或合同已经处于履行期不能行使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3,刚签合同一年无故开除能赔偿多少
如果你是签一年的合同,你可以得到至少两个月的平均工资你的情况是签订合同后一个月没到开除 按劳动法规定 半年内甲方无故解除(甲方有这权利)合同的 赔偿乙方1月基本工资 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赔偿乙方两月基本工资。无故开除?
单位开除你必须书面下达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且说明提前解除的原因,
如果直接叫你走,那是不管用的,那就可以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4,施工项目停工一年以上可以解除合同吗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长达90天,一般应由责任方向对方赔偿损失的,工期也会顺延,除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约,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合约的。如果一方想解除合约,可以向对方提出并签订补充协议书。 首先得认定你们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如应招标而为招标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等;然后在找到解除合同的约定条款,据此解除或修改合同;但停工期间的损失一定的向建设方索赔。停工待料属于企业行为,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工资、最低工资或生活费。若企业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期满超过一年能否终止会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超过一年未续签劳动合同,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就可以终止,无需超过一年才终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满一年未签订的劳动关系者,应视作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日起以二倍的工资进行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视同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随意终止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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