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名下现要退股托着不给钱怎么办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这个事情有些麻烦。但是你可以查查当初汇款的银行记录,或者其他能证明这个事的证据,拿着这些证据起诉吧。

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名下现要退股托着不给钱怎么办

2,退股的钱迟迟不退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办理退股程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答应退股,钱却一直未到账,一般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流程,退股程序还未进行完毕,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钱未到账。第二种,就是公司恶意拖欠。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你可以催促相关执行人或组织加快进度,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申请分割自己依法应得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退股的钱迟迟不退还怎么办

3,合伙做生意退股不按时给钱怎么办

看你的合同上有没有写明不能随意退股!如果没写就可以直接以法律解决了!
给他说些法律,道德的故事和知识,不行只能通过法律途径
合同办事,没合同只能谈,而且你应该会吃些亏

合伙做生意退股不按时给钱怎么办

4,股东退股不给退怎么办

股东想要退股,但是其他股东不让退的话,这名股东可以自行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话,必须经过公司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话,就需要行使相应的优先购买权。因此,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并不存在不能退股的情况。就算对方不同意,也不能够禁止其他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转让自己的股权。另外,如果是内部转让的话,其他股东就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我和别人和伙做生意现在我退股了他不退钱怎么办

请律师
你好!像这种情况最好是协商或者之前双方合同有规定。做生意这块也得因人而异,现在做什么生意都不是特别的好做。不知朋友是做什么生意了呢?
这个得咨询一下律师呢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走法律程序

6,信用社要退股不想退该怎么办

你是何时入的股,入的是投资股还是资格股。以前的该叫老股民,现在入的就叫新股民吧。入股时的合同没有说它有权强制退股吧,我想它是见有利可图唬你的。你也可去银行监督局唬它一下的。
你购买农村信用社有2万股金时,注明时间了吗,是一年、几十个月。 如果当时购买注明了规定的期限,到现在没达到规定的时间,你可以持有。 当时没注明规定的期限。那你就要退股。 退了也没关系,你可以购买基金或股票,利润都比在信用社的股金高多了。
你是信用社的职工吗,还是老百姓?补充一下问题

7,有限责任公司某股东不退股咋办

这种情况是也是正常的,出资人不管经营只要收益也是符合股份制的规定,你作为法定代表人也就是有决定权的,处理这方面的事物主要是压缩利润,方法是:一是加大再投入的,扩大经营规模,二是按事先约定的分红比例进行分红,三是你出资收购它的股份。
他要求多分就多分啊?章程是怎么定的,按约定来否则就滚蛋
没办法
盈利公司退股是不现实的,只有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一个较公平的价格买下他手中的股份了。
这种情况是也是正常的,出资人不管经营只要收益也是符合股份制的规定,你作为法定代表人也就是有决定权的,处理这方面的事物主要是压缩利润,方法是:一是加大再投入的,扩大经营规模,二是按事先约定的分红比例进行分红,三是你出资收购它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基于公司稳定性方面的考虑。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总之,经过以上相关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 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丁保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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