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自己又没去上班单位会给你继续交社保

那要看公司对你的态度了,如果你没去上班,公司按旷工处理,将你开除了,那所有的社保将停止缴纳。如果没开除,社保就该继续交。
只要交社保就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这样绝对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上班,否则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自己又没去上班单位会给你继续交社保

2,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自己又没去上班单位会给你继续交社

那要看公司对你的态度了,如果你没去上班,公司按旷工处理,将你开除了,那所有的社保将停止缴纳。如果没开除,社保就该继续交。
假如单位仍然给你发工资,那就也会帮你交养老保险,如果不发工资给你了,当然也不会帮你交社保了,因为社保是按照你的工资总额交纳的。

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自己又没去上班单位会给你继续交社

3,公司还未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倒是我一直没去工作拖着社保还在交

你这是为什么呢?社保是有需要自己缴纳的部分的,即使你现在补缴,到时候你转移社保的时候单位也会让你补缴的,不补缴肯定不会给你办理转出的。这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赶紧吧,好好说的话,也许单位部分不让你自己掏钱,要不然啊。。都得自己承担呢。。。
可以到你辖区的劳动站,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会有结果的。

公司还未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倒是我一直没去工作拖着社保还在交

4,未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不上班相关保险费用如何处理

没有,可以发出正式的通知,公司书面的然后通知他的朋友带传消息,贴出公告,然后几日内也许10日内,没有回复自动离职,而且公告写名,保留追究他违约的责任,目前是他违约了,不来上班,没有回复,不是你,这个责任首先划分。可以直接开除的。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登记员工擅自离职登记表,请相关人员证明,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当然,要证明联系过本人,但是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就不用承担其保险义务。
没有义务负担此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相关规定
你好!没有,可以发出正式的通知,公司书面的然后通知他的朋友带传消息,贴出公告,然后几日内也许10日内,没有回复自动离职,而且公告写名,保留追究他违约的责任,目前是他违约了,不来上班,没有回复,不是你,这个责任首先划分。可以直接开除的。打字不易,采纳哦!

5,未解除劳动但又未上班等通知是否有工资请求解答

如果你没有违反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的话,单位这么做是违反劳动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发所欠你的工资。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劳动合同约定日期除外)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否则继续有效。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为您服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你们单位平时请个假都扣工资的,那你不去上班,更没工资了

6,与单位签订合同后一直没上班现在十几年了公司还没有解除合

法律规定不能与尚未康复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十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7,职工与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但长期不上班单位是否有义务为职工

职工与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但长期不上班,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未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也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你好!朋友:这个事要分二种情况:一、老企业处于停产停业又未改制的情况,职工没活干,处于待岗 状态,企业应为职工承担“五险”;二、改革开放后申报的企业,要视情况而定,若是企业对未解除劳动合同但长期不上班的职工已做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职工有意不完善手续的,单位没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反之,企业仍然有为职工缴纳“五险”的义务。
既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相关法律如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拓展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长期擅自离岗不上班的,单位没有义务缴纳社保。可以除名。
你们可以通知改名员工什么时候来办理离职,如果还是不出现,可以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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