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当然受法律保护,如果其中条款有未被法律的存在,在法律的框架下,这合同是无效的。
一方订立的合同即受法律保护。劳动部门可以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

劳务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2,签劳务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

劳务派遣合同,也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在工资待遇上,要比正式员工低。其他权利都受到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保障的。
劳动合同有劳务合同、劳务派遣等都受法律保护
当然受劳动法保护,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请求2月1号以后双倍支付工资

签劳务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

3,与个人签的劳务合同没有经过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受不受法律保护

只要合同是你们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具有无效事由,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双方都签字了就具有法律效益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是你的房产,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拆迁应该也没有补偿。
看来你也被坑了,我和你遇到了同样的事,也正准备报警,不知能否成功
不受法律保护

与个人签的劳务合同没有经过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受不受法律保护

4,你好我们公司当时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而且返回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书,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当然保护
受保护的
劳动合同只有一方签字的,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劳务合同书中的约定受法律保护吗

乙方如果打官司,诉讼请求是什么呢?所谓的“打赢官司”,宽泛的理解就是自己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协议义务的话,可以胜诉的。但是协议本身签署的比较宽泛,对于实际权利与义务的归属约定的不够明确。比如说房屋的所有权。协议里边用到了一个“终身所有”的字样。实际上,所有权是可以继承的,不但权利人可以终身所有,更可以被有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按照你们约定的条款,可以给人一种“当事人死亡,所有权随之灭失”的意思。协议当中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果有其他不明白的可以给我打电话或者发电子邮件。
正规合同当然受法律保护啦
没有法律效力,口头只能算是一种约定,打官司的话没有证据,除非还有人能够证明

6,劳务合同能否与劳动合同同样受劳动法保护吗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同样受劳动法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7,口头劳动合同是否具受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受保护
可以参考一下劳动合同法,这个是绝对的侵权,老板炒你的理由不能作为用工期间辞退你的合法理由,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先仲裁看看结果,不行再去起诉他。此外,还要有证据,具体内容在劳动合同法里有,可以在网上搜一下。
保存与老板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等。此外,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还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之间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从你做工开始之日,你们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了的,如果是在08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事情,这适用新劳动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从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的工资,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未出现劳动法第39条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擅自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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