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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法律案例一对表兄弟A和B年龄大的A有一女儿

可以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直系亲属不可以结婚 本案里里面 C和B是四代旁系血亲 所以可以结婚 计算方法是 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
c是四代,b是三代,两者不属于三代以内的。可以结婚
不允许. 三代以内不能结婚.

一个法律案例一对表兄弟A和B年龄大的A有一女儿

2,在该案中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

只有一个房屋的无偿租借关系,因为民事法律关系是一个合法关系,赌博和赌债不合法,不能形成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结婚可形成婚姻关系,与本案无直接关系。
首先,客人入住宾馆就和宾馆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宾馆提供住宿服务,客人支付价款《合同法》服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因此,是否登记入住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只要客人有证据证明和宾馆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就可以了(比如押金收据等)服务合同关系主体一方即客人,另一方即宾馆内容是即宾馆提供住宿服务,客人支付价款

在该案中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

3,一个法律案例的所有法律关系以及涉及的所有法律还有这些法律的

若发现质量问题,A须在收到货物后两日内向B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妥善保存货物,逾期未提出视为质量合格。你看看这个合同内容是否违反产品质量法,如果违法就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如果不违法,而对方又不认账那就没办法了。
即使买方在质量异议期未提出异议,卖方所交货物也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不能以买方未及时提出异议而免除卖方责任。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这一个案例在订立合同时A方就有个大错误,不能接受二天内对于质量未提出来异议即视为合格的条文。质量问题应该是终生保证才行。现在的问题是A已经同意这条非法的条款,只能是认输。不然订合同有何用?

一个法律案例的所有法律关系以及涉及的所有法律还有这些法律的

4,各位仁兄请帮我用一个案例说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构成包括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是: 一、主休。 二、权利和义务 三、客体 下面以AB结婚后形成夫妻这一法律关系的这个案例说明法律关系的这三个构成要素: 一、主休。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 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AB结婚后,形成了法律关系,A和B就是这一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二、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义务是指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A和B的无妻关系中,各自享有和双方同居、平等处理共有财产等的权利,各自承担互相扶助、抚养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等的义务。 三、客体。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AB结婚后,作为共有财产的房屋、存款等等,就是这一法律关系中的客体。 费了不少的功夫回答,没有赏分,给些赏分最好哦,还有,记得在期满前要选择最佳答案哦。以表示表示鼓励。谢谢、、、

5,跪求法律系来帮忙解决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案例

我认为本案例有以下几个法律关系:1:委托监护。小牛的父亲将小牛委托给其父母照料,属于委托监护法律关系。2:侵权法律关系。 小牛用石头击中张某,对张某构成了侵权。3:运输法律关系。 张某与出租车乙公司之间属于运输合同关系。本案中小牛虽然为直接的早晨侵害的人,但因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其父将其委托给爷爷奶奶, 小牛的爷爷奶奶又具有过失,应由他们承担小牛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当然,本案的受害人为张某,其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小牛;又因为其与出租车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张某的损害不是因为张某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故出租车公司应该承担对张某的违约责任或是侵权责任。 况且,在本案中,出租车本身违章行驶才出来的一系列事情。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系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民法通则中的很多规定也要适用于本案。个人观点。
你好!要求很多 分却那么低 呵呵首先只有监护人与司机的法律关系 至于后面的连带责任不是主要的其次,不是说先溅了一身水可以用石头砸。只要你砸了,所有责任全部都是你的。最后,不用担心什么法律责任 只需要牛家赔钱而已打字不易,采纳哦!

6,民法案例分析

成立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和侵权法律关系。甲某两个伙伴入住宾馆与宾馆成立的是服务合同。主体是甲的两个伙伴和宾馆。客体是双方的给付行为即宾馆为甲的两个伙伴提供房间及居住期间的一切服务而甲的两个伙伴则支付享受服务期间的服务费。内容是甲的两个伙伴有权要求宾馆提供符合合同内容的服务而宾馆有义务按照甲的两个伙伴要求提供服务,宾馆有权要求甲的两个伙伴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而甲有义务按照宾馆的要求支付费用。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宾馆对顾客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因第三人侵权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是本案例没有说宾馆有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推定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302的住客应当对甲及其伙伴分别成立侵权关系,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各侵权关系中,甲及其伙伴和302的住客是侵权法律关系主体。客体是302的住客的分别向甲及其伙伴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的行为。内容是甲及其伙伴有权分别要求302的住客支付损害赔偿金而302的住客有义务向他们分别支付损害赔偿金
一、有重大误解 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 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条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 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 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应当视为有效。紧急情况下。

7,债权物权等案例法律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  ——————————————  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42条:……(二)以城市房地产……  ——————————  本案中的抵押合同因意思表示一直而成立,但是因违背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登记)而未生效。因此,担保人在诉讼可以以此进行抗辩,因为在实际上他的 担保义务并未设定成功。  ———————————  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个担保成立且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  ——————————————————  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担保人在本案中完全可以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有力抗辩。  本案中,作为房屋共有人之一的丙以妻子不知情进行抗辩不能成立,这里的共有和其他的共同共有有区别,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第三人来讲有理由相信丙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成立。
一:丙可以向乙请求交付a物。因此时甲和丙达成合意 可以约定交付方式为指示交付 甲将对乙的物上返还请求权让与了丙。二:甲可以向丁请求返还原物 因为物权的追及效力 丙不能请求丁返还原物 因为债权是相对的 丙对甲的债权不能指向丁三:乙的主张没有道理。债权转让已经通知了乙。对乙已经发生了效力。 乙只能向丙清偿债务,乙已经对甲的清偿构成不当得利。四:首先我们讨论存折持有人甲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 丙窃取存折民法意义上侵犯了甲的物权 刑法上也构成盗窃罪,盗取信用卡等又提取进款的仍然按盗窃罪论处。 甲和乙银行之间,乙构成违约,因为乙银行有为甲保存存款不得给其他人兑付的义务。甲和乙发生债的关系。 乙和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因为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五:三个合同都有效,因为债权和物权是有独立性的。三个债权(合同)是可以共存的,如果是普通标的物,那么履行谁的合同由甲决定,因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 商品房买卖另论。甲就不履行的另外俩个合同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物权法》你说的这种情况,我想说的是你不应该猜想法院会怎么 判,你应该找到法院判案的依据。你应该首先理清法律关系。在本案中,《物权法》并没有规定担保必须要登记。还有丙以自己的妻子担保时不知情为抗辩事由,显然不 能够成立。除非在担保时已明知丙的妻子不知情。纵横法律网 詹定东律师
法院应该不会支持你,根据担保法37条4项38条41条,的确以房屋抵押应等级并订立抵押合同,再说房产的所有权又有争议,丙完全可以以此为抗辨,再根据民事诉讼法,在没有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前,担保人有权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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