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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38条内容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38条内容

2,劳动法第38条

自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除非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终止,按一年一个月发放经济补偿金
可以的做了十七年了,那么厂里是按劳动法那么你可以用每个月的工资底乘以十七等于多少就是得多少,望采纳

劳动法第38条

3,劳动合同法三十八

可以,你的公司已经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和财产所有权,已经违法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会支持的。
可以
是的,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应当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公司这一规定涉嫌侵犯员工的隐私权和财产权。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

4,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什么内容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7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规定;38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7种情况。

5,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这一休

每周要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是法律对劳动者休息日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是法律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一般单位的规定。实际执行中,还要结合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的一些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的相关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6项的事项需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6项的事项,需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不需要提前30天,但需要事先告知单位;出现第二款的情形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那么第一款的事项呢? 不需要提前30天,但需要事先告知单位;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吗?可以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6项的事项,需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不需要提前30天,但需要事先告知单位;出现第二款的情形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那么第一款的事项呢? 不需要提前30天,但需要事先告知单位;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吗?可以立即解除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参见该法第一条)。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劳动者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6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了第一项需要提前通稳知用人单位外,其它都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因为几项的情形是比较明确的。各省市人民法院在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说明的,例如:1、《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9.8【解约之诉的诉讼理由】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实际存在前款情形(如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但劳动者以“待遇低、压力大、家中有事、身体不适”等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前款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未事先告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6项的事项,需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不需要提前30天,但需要事先告知单位;出现第二款的情形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那么第一款的事项呢? 不需要提前30天,但需要事先告知单位;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吗?可以立即解除打字不易,采纳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6项的事项,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说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你说的第一款不就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吗如果不提供劳动保护作业会危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显然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

这种情况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同时有权要求单位进行离职健康检查,如果健康检查有问题的,单位需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但不是双倍经济补偿金!  离岗前的健康检查是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前必经的程序,否则不得解除。  但是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这一必经的程序,但员工提出进行健康检查的,单位应给予配合,或者你自己去职业病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出问题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通过法律手段索取更多的赔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可以见得,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者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单位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工龄,每满一年,  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4】因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但是不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去主动解除和劳动者劳动合同”,  因此不会给劳动者经济赔偿,而是经济补偿。  【5】提问者说主动辞职的劳动者在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上,  那么劳动者应该申请职业病认定,就是工伤认定。  单位不予以申请的,劳动或者应该自己在受到职业病伤害的一年之内  主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没有经过体检的劳动者,就主动辞职了,单位是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者可以向卫生主管行政部门举报,获得检查身体的机会。
<p> <strong>请不要修改我的书写格式!!</strong></p> <p><strong>**************************************************************************************************************************</strong></p> <p>【<strong>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项,</strong></p> <p><strong>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strong></p> <p><strong>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strong></p> <p><strong>【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strong></p> <p><strong>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strong></p> <p><strong>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strong></p> <p><strong>【3】可以见得,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strong></p> <p><strong> 劳动者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strong></p> <p><strong> 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strong></p> <p><strong> 单位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工龄,每满一年,</strong></p> <p><strong> 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strong></p> <p><strong>【4】因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strong></p> <p><strong> 但是不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去解除和劳动者劳动合同”,</strong></p> <p><strong> </strong><strong> 因此不会给劳动者经济赔偿,而是经济补偿。</strong></p> <p><strong>【5】提问者说主动辞职的劳动者在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上,</strong></p> <p><strong> 那么劳动者应该申请职业病认定,就是工伤认定。</strong></p> <p><strong> 单位不予以申请的,劳动或者应该自己在受到职业病伤害的一年之内</strong></p> <p><strong> 主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strong></p> <p><strong>【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strong></p> <p><strong>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strong></p> <p><strong>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strong></p> <p><strong>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strong></p> <p><strong>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strong></p> <p><strong>【7】没有经过体检的劳动者,就主动辞职了,单位是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strong></p> <p><strong> 劳动者可以向卫生主管行政部门举报,获得检查身体的机会。</strong></p> <p><strong></strong></p>
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是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医疗观察期间,还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你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进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这是你的权利,你可以要求,但如果你没有要求你不能以此要求支付2倍赔偿金,法律无此规定。
请不要修改我的书写格式!!**************************************************************************************************************************【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可以见得,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者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单位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工龄,每满一年, 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4】因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但是不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去主动解除和劳动者劳动合同”, 因此不会给劳动者经济赔偿,而是经济补偿。【5】提问者说主动辞职的劳动者在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上, 那么劳动者应该申请职业病认定,就是工伤认定。 单位不予以申请的,劳动或者应该自己在受到职业病伤害的一年之内 主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7】没有经过体检的劳动者,就主动辞职了,单位是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者可以向卫生主管行政部门举报,获得检查身体的机会。
这种情况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同时有权要求单位进行离职健康检查,如果健康检查有问题的,单位需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但不是双倍经济补偿金!离岗前的健康检查是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前必经的程序,否则不得解除。但是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这一必经的程序,但员工提出进行健康检查的,单位应给予配合,或者你自己去职业病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出问题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通过法律手段索取更多的赔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很多地区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通知用人单位的。2、以这个理由解除合同成立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不是双倍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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