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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规大还是合同大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们之间不存在大小的问题。
规章有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说不上谁大,但是行政法规里面有比部门规章效力大的法规。 地方规章有政府制定的和人大制定的两种,人大的一般优于政府制定的。 负责处理什么是很难说的,范围太广,但是一般看效力的话可以看哪个部门制定的。
行政法规大

行政法规大还是合同大

2,行政章和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两者用途不同,效力不同。行政章体现的是单位的总体意志,合同章体现的只是单位的一个方面。合同章只有在签合同的时候才会使用,才会具有体现单位意志的效力,但是,有的单位一般是没有合同章的(比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但他们有时也需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使用单位的行政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单位里的合同章却不能替代行政章的作用,比如要发一个行政文件,此时,只有加盖行政章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就显得无能为力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章仅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文件使用。

行政章和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3,在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收养协议行政合同中哪些合同由合同法

只有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不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不由其调整合同发调整财产性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调整人身关系 因此收养协议也不适用于合同法范畴合同法调整平等主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因此行政合同也不由合同法调整。
全部,具体内容受另外的法律调整,合同本身就是受合同法调整的
都是合同涉及到合同法的内容都是可以适用的,但并不局限合同法。
你好!只有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不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不由其调整合同发调整财产性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调整人身关系 因此收养协议也不适用于合同法范畴合同法调整平等主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因此行政合同也不由合同法调整。如有疑问,请追问。

在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收养协议行政合同中哪些合同由合同法

4,合同法是民法哪一部门法的一部分

你好合同法属于民商法的一部分。我国法律可分七大基本部门:宪法及相关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诉讼及相关法
1.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民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它主要是调解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调解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 合同法与民法的关系:(1)民法与合同法的法律关系之一是合同法为民法的一部分,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法的很多内容都是依据民法的内容进行分类的,例如买卖合同、经济合同等,都是根据民法的内容中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分类的。(2)按照合同关系的主体的不同以及依据民法的相关内容来分,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同;第二类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合同;第三类是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合同。4. 为此,我们可以看到合同法的法律关系是民法内容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合同法的法律关系是民法的部分,民法是合同法法律关系的整体。在政治的哲学原理中,整体是部分的综合,部分是整体的一部分,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也离不开整体,它们之间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的关系。这句哲理,在民法与合同法的法律关系中是非常适用的,民法与合同法的法律是密不可分的关系。

5,合同法提问

广义的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几乎在各部门法中都有表现,如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中就规定了一些行政合同。 狭义的合同则仅指民法上的合同,又称民事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该条规定,凡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都是合同。合同是一种协议,但合同不同于协议书。协议书可能只是一种意向书,并不涉及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人们也经常使用契约和合同两个概念,在我国的一些民事立法文件中也分别使用过这两个概念。但从其使用的实际内容和范围上看,都没有把契约和合同作为不同的概念。从民法通则给合同下的定义上看,我国民法中的合同包括传统民法中的合同和契约。因此,在我国,契约与合同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完全可以通用。
回答: 第一个问题:你可以按照工作时间享受带薪年休假。老板给基本工资休假也可以。 第二个问题:你应当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个问题:如果辞职你可以得到: 1、加付一倍的2008年2月至12月的工资。 2、12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由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所以,既使是你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吗

适合。《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辞职就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7,如何理解合同法

合同法是指调整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和财产之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合同法是私法,它属于民法的范畴,调整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是行政法中也包含着行政合同,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合同法的构成是人物,标的,内容三个必备要素。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法》总则第1章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1.平等、自愿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卖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文章TAG:合同  合同法  行政  行政法  合同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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