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法律效应怎么办,我国为什么合同这么没有法律效益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16 07:11:11
1,我国为什么合同这么没有法律效益
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签了合同不付款是属于违约的,起诉的话是会得到法院的保护的。这种事多只是说明现在社会缺少诚信,合法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邮局的人是怕叫别人冒领拉,就认公安局发的也可以理解的,学生证易被伪造,不易核查啊
2,没有生效的合同怎样解除
合同未生效,虽然当事人都没有产生约束力,但是已经成立。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可以协商解除,但是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的话,也没有办法约束别人。这事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一般情况下,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否则,不生合同效力。 合同若没有生效就谈不上“解除”。可以按照缔约过失的处理原则处理。
3,签定协议书后一方发现内容有不合理这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应该怎
如果对方存在欺诈,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协议,也可向工商局举报合同欺诈,没有! 【1】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在法律上,是不能断绝父子(女)或者母子(女)关系的。 【2】养子女和养父(养母)关系如果破裂,在法律上,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3】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或者继母关系破裂,是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在法律上,解除他们之间的关系的。
4,无效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怎么解释
无效合同从__订立__的时侯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有着详细的规定,无论是它的确认还是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此行为的处理都是值得注意的。无效合同的特征:一、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三、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5,合同无效该怎么处理啊
【无效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期于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接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无效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无效合同,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解除,然后双方相互返还对方的财产
6,合同具不具有法律效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一、合同定义: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三、合同类型: 1、按照双方是否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1)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 2)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2、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1)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3、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2)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4、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2)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5、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1)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2)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6、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1)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如果你的保险合同确实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爱人代签的,那么你的保险合同将是无效的。保险公司应该依法如数退还已经缴纳的保费。
7,合同有哪些具体内容合同无效怎么办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由于你是一家贸易公司你还应该注意,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第一,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可见,判断合同的不成立和合同的无效的要件显然是不同的。 第二,从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来看,由于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有遗漏或不明确而当事人又不否认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应当允许法院通过合同解释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这种解释并不意味着由法院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是从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意志的需要出发,通过解释合同帮助当事人将其真实意思表现出来。但是,由于合同生效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内容的评价和干预问题,如果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意味着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不符合国家意志,在此情况下,法院不能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促使合同生效,而只能依据合同生效制度确认合同无效。由此可见,合同解释制度乃是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产生的制度,而不在于弥补合同效力的不足。 第三,合同不成立是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但在内容上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换言之,尽管当事人没有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但当事人自愿作出履行的,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以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即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该合同的内容违法,如不知合同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转的标的物,当事人也不得履行无效合同。 第四,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未就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在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请求,而自愿接受合同的拘束,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必主动审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但由于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应实行国家干预的原则,无须经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如发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确认该合同无效。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亦可对一些无效合同予以查处,追究无效合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第五,从法律后果上看,合同的不成立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如果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则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因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意问题,因此合同不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但对于无效合同来说,因为它在性质上具有不法性,所以无效合同不仅要产生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责任),而且将可能产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正是基于此点,我们认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合同不成立等同于合同无效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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