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协议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购房协议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答 : 1,购买此类房要注意,因无个人房产证,以后可能会涉及很多问题。 2,最好咨询律师后再确定如何签订协议。

购房协议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2,二手房购房合同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通俗的说法是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不具备国家颁发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只具备乡村及产权。简单地说就跟农村自家修的房子一样。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赔付比例不如央房赔付比例高。你所持有的二手房在当地是合法认可的。
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二手房购房合同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3,购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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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房子协议 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

购房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你和那人签订购房协议时是有理由相信他是那个公司的人的,你们的协议是不是也盖的那个公司的公章啊? 那个公司要是不承认你可以依据购房协议起诉那家公司,法庭上对方要是不承认那个人是他们公司的,就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法院有可能会追加那个人为第三人的。
写协议,用词要准确。不要让人容易产生歧义。而且要尽量的想全面,把一切可能遇到的风险都要有规定。一些内容要详细,如时间、地点、房屋信息、当事人,身份证号、金额、付款方式、违约事项等都要明确。如果你们是个人之间的,最好有第三人担保或是到公证处公证。如果是中介就不用太担心了。

5,购房合同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建议你最好还是先办好过户手续,不然你以后会承担法律风险。如不这样,你购房合同里面最好把各项事实约定清楚,把相关的证据保留好,以防止以后发生纠纷也好应付。
我们的意思是不通知银行,我自己往银行的帐户存钱,到时候房产证还是给到我朋友手里,然后再办理过户,现在就是这个购房协议不好弄,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指点为了保险,可起草合同。一般上家应将贷款还清之后,才可出卖房屋。如起草合同,有法律效力的凭据是什么?是双方的签名,盖章,按手印么?双方应当在协议上签名盖章,但重要的是在协议中有效地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防止产生纠纷。合同的效力是有的,但是容易出现违约现象。通过中介签署转按揭贷款合同,既能免费办理贷款手续,又能让利益得到保障楼上的建议很好。
有贷款的 房子 , 公证处是不会做的, 这样的房子出售很正常的, 你们可以在要还款时,(还款以房主名义)让房主给你打一个欠条,还多少钱欠多少钱,这样一旦房主不卖给你,那你可以凭欠条起诉,保赢,这样你就不会有损失了,贷款未还清前也是过不了户的,所有手续必须等贷款还清才能办理,合同上约定这事些是无用的,因为贷款的房子,债权人是银行,你们的合同无效,但当贷款一还清,此合同即生效, 合同最好不要约定这些事, 因为一定写的反而证明合同无效了,不写, 只写卖房人自行负责,你以借钱形式用于他平贷款,如果合同已写完了,那尽量配合,必经是想买房,做好自我保护就可以了。欠条可以与房子无关。这样一旦上法院也可另案起诉。

6,购房合同怎么写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书(简易范本)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二、附加条 款: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年 月 日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年 月 日

7,房屋买卖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那么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否有效与合同的类型并没有关系,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的合同,自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双方签字即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法的地方,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但合同应当由买卖双方签字后才是有效的。如果卖方不想卖了,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扩展资料无效合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房屋买卖合同-百度百科
按实际情况,只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书面确认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二、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所以,定金属于罚金,具有担保履约的性质。同时,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商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订金”是指消费者在打算消费时所用作预订的钱。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保证金”等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以这些名目交付的款项一般应理解为只是支付预付款,它不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如果对订金的处理双方没作出特别的约定,无论哪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则收取订金的一方应将该订金返还给另一方。 订金由于没有担保作用,因此,如果收取订金一方未履行合同或支付一方决定不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收取订金的一方如果继续占有订金就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应当返还。 2,如果不成立,那么“定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回?在哪些情况下无法要回? 解析: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合同一方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违约方就要承担定金罚则的规定。即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丧失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支付定金一方在定金罚则启动的之后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丧失定金,二是双倍获得定金。 当然,如果合同中既规定了违约金,又规定了定金的,非违约方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向违约方要求追索。如果非违约方选择了违约金就不能要求定金罚则的启动,应当返还或索要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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