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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劳动法合同

这种地方签合同的不多。不过,依法是要签的

新劳动法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范本2022年最新版

解除劳动合同范本(2022年最新版)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范本(2022年最新版)2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_元;三、______________;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范本(2022年最新版)3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___年___月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二、___方支付___方经济补偿金______元;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收条今收到___按照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交来人民币___元。收款人: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范本2022年最新版

3,新劳动法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你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是违法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你有权质问公司要回一份。否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新劳动法劳动合同

4,2022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更新

可以变,但是要和你商量。你可以不同意。那么人家就会解雇你~~呵呵·没办法的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1、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满足以上必备条款,即是有效。至于具体格式并不重要。2、当然也可以按劳动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6,关于新劳动合同书

1.劳动合同书必须是向劳动局购买的正式文本,在与员工签订后要拿到劳动局盖章备案的,劳动局不可能给你盖好章的空白合同。2.劳动合同鉴证在各个区、县劳动保障局都可以办理。 各地的鉴定程序不一样,大致办事程序如下,具体请电询当地劳动保障局: (1)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市劳动保障局); (2)劳动合同书(市劳动保障局)。 (3)鉴定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办事结果:发给企业鉴定后的合同书。
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若单位非要你提供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你与公司各执一份,你完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门要求其出示另外一份存档的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才能离职,否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要支付用人单位一定的补偿金做为代价。(但前提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就可以无所顾及的走人了)

7,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签合同是非常明智的方法,你可以在签合同的时候把你认为会出现的问题都写在上面,注意避免歧义,而且要分条款,越细越好。他们如果合同还没到期就不干,那就告违约,并且按合同上写的没有收回钱该由发货者负相应责任还有就是你可以到其他经营和你一样商品的店,请教他们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祝你好运希望采纳

8,最新劳动合同是什么样子的

白色的封面,上面写着劳动合同四个大字,翻开里面写着各种约定。最后面是双方签字确定的空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你好,谢谢,望采纳!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谢谢,望采纳!

9,求劳动合同范本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满意请采纳,不满意请追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五十四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赔偿,并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以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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