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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交通肇事能获得哪些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甘肃车祸涉及到哪些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甘肃2010陇南客车翻下深沟死亡人详细情况

甘肃陇南客车翻下深沟致9人死亡24人受伤 新华网甘肃陇南2月10日电(记者 多蕾)10日,甘肃省陇南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目前已经造成9人死亡,24人受伤。   记者从陇南市武都区政府了解到,2月10日,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驾驶人罗永山,驾驶一辆牌照为陕F16093的中巴客车,由陇南市武都区驶往陕西省略阳县。7时40分左右,在行至武都区甘泉镇双沟村境内时,车辆失控驶出路面,外翻入路边70余米深的沟底,造成包括罗永山在内的8人当场死亡,其余乘客均不同程度受伤。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事发路段处在武都区米仓山下坡路段的阴坡处,路面比较湿滑有轻微结冰。在沟底的事故车辆严重受损,车窗玻璃已经完全破碎,乘客的行李散落在车辆周围。   据了解,事发后附近双沟村村民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陇南市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紧急预案,当地卫生、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紧急赶赴现场施救。   据陇南*消防支队参谋长宋长荣介绍,当天8时27分接到交警支队的报警后,消防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抢险救援车、特勤班赶到现场。现在伤员已经被全部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据陇南市人民医院脑系科一位主治医师介绍,目前科里收治的三名伤员都是头部受伤,伤情都比较严重。   截至当日15时,记者从武都区委宣传部了解到,一名重伤员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数已升至9人。

甘肃2010陇南客车翻下深沟死亡人详细情况

4,甘肃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100X住院天数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20% 8,后期治疗费 9,精神损失费 另外赔偿是先在对方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超过的按照责任承担附2012年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2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9 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09 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189 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3665 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32906 元/年;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100x住院天数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20% 8,后期治疗费 9,精神损失费 另外赔偿是先在对方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超过的按照责任承担附2012年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2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9 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09 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189 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3665 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32906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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