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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保险

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就象家,装了防盗门、在下雨时给的伞、当你遇到风险时,送来的救命钱,保险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买保险的人都有责任心和爱心的人。你没投保时你可以跟你的爱人说,我在我可以照顾你,当你投了保后你可以对(他、她)只要你在我都可以照顾你。 当然了你现在可以当存钱,在你老了如果你有钱,这笔钱可以给你锦上添花,如果有钱它就当是你的应急现金、养老金。
保险也可以当投资理财的 最重要的是他有个保障
保险就是一份人身保障,对未来的责任心,对家人的爱

2,什么叫保险的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什么叫保险? 什么叫保险? 保险是由面临同样风险的众多个人的单位提供资金,为其中实际遭受损失的少数人分担损失的一种制度。保险公司就是办理各种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参加保险以后,平时交付一定的保险费,一旦发生意外损失,即可按照合同的规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今天做明天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儿女幼小时做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年轻时做年老的准备,有钱时做没钱时的准备。今天预备明天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是真旷达,儿女幼小时预备儿女长大是真慈爱,年轻时预备年老是真远见,有钱预备没钱是真睿智。 什么是人身保险? 如果把保险分为两大类的话,一类是财产保险,另一类是人身保险。他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保险标的不同,即一个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一个是以人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按保障范围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什么是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又可以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生死“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其又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保险,前者保险期限是某一特定的期间,后者的保险期限是被保险人的一生。 生死“两全”保险的两全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人均负有理赔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什么是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其中,疾病保险是指以约定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并发生收入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护理保险是指以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而需要护理行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具体一点说,保险公司一般针对被保险人发生以下情况承担给付责任:患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患病不能工作而减少收、疾病死亡、疾病残废。 比如说大家都很熟悉的康宁终身保险、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b 型条款就属于健康保险。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者死亡时,由保险公司依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具体一点说,保险公司一般针对被保险人发生以下两种情况承担给付责任:因意外伤害导致身、因意外导致残疾。 比如说大家都很熟悉的学生平安保险、人寿卡就属于意外伤害保险。
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赔钱,得到保险人的给付或赔偿的合同行为。说白了,就是你交保费保险就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按期缴纳保险费

什么叫保险的

3,保险是什么

保险即生活 保险是抽象的,但实际生活中非抽象性的事物保险却也随处可见,如汽车座椅的安全带、机车安全帽、大楼灭火器、家庭急救箱等等,皆是为了预防万一的保险措施;而对于生命与继续工作的能力,更需要做好完全的保险准备。 守成不易,创业艰难 年轻人创业初期,步步为艰,许多的责任都需要由您来但当: ·创业贷款 ·缴纳分期付款 ·购物贷款 ·子女养育、教育基金 ·退休养老基金 ·双亲晚年的生活保障 ·医疗备用金 ·其他 这位父亲正以家人幸福做赌注 每天这位父亲赌他可以活的很久,而且有足够的钱使他的家庭安享快乐,如果不如预期,那么一家人的往后生活要靠谁?为确保家人的幸福生活,请立刻购买寿险。 您目前拥有的保障够吗? 持有不完整的保单,就好像准备了一个泄了气的备用胎或过了期的医药用品、灭火器一样,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如何选择好的保险公司? 1、有没有强大的偿付能力 保险贵在保障,特别是长期的保障,因此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颇高。 2、有没有适合我们的保险 保险品种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是否适合的区别,其个性化较为明显。是否有满足自己需求而且保障全面的保险品种很关键,毕竟买保险是为了寻求安心,有备无患。 3、有没有优秀的代理人 保险最终由服务来完成,从伊始的保险推荐、办理投保直至最终的保险理赔, 代理人的服务始终伴随着我们。以下几点可作为对代理人的基本衡量标准: -是否有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对保险知识及险种的认知度 -为人是否坦诚,真正从我们的需求出发
买保险的好处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水平的提高,保险已经成为每个人的必备品,了解了以下保险的好处,对您了解保险,了解个人的保障需求都是很有帮助的! 一,可提供保障:保障人们无论何时何地、因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可避免让自己及依靠他生活的家人陷入绝境,且无需担心本身收入能力的减低或丧失谋生能力。 二,能完成自己的退休计划:由于医药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日益增高,退休后养老金的需要也较过去多,为了在老年时仍能保持经济独立和个人尊严,有计划地提存资金是绝对必须的。 三,是忠心耿耿的患难之交:因家庭结构的变化,小家庭已占所有家庭数的三分之二,在大家自顾不暇情况下,对于至亲好友所发生的灾害,我们能提供的帮助实在有限,相同的,本身也应有此顾虑。唯有保险,平日只需缴纳有限的费用,灾难发生时却可全力提供帮助。 四,可作为财产保值之用:本身财产金额若庞大,应考虑以保险金应付遗产税的问题(据知大陆还没有实行遗产税,未来有这个趋势),否则一生的努力很可能因毫无远虑而尽付东流,成为憾事。 五,可作为工作能力受损的赔偿:因以外受伤无法工作时,保险可提供固定的家庭收入,这是其他收入来源无法处理的一项好处。 六,可补偿疾病(如癌症、肿瘤、心肌梗塞等重大疾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没有拒绝生病的特权,而明智的人懂得防患于未然。癌症并不可怕,庞大的医疗负担才可怕,为自己和家人参加医疗保险是免除重大开支的另一好处! 七,可作为教育基金:保证完成子女高等教育或留学所需的资金!让子女在学习成长期平安、顺利、健康的成长! 八,可以避免陷入债务清偿的困境:鉴于一般营利单位的自有现金有限,负责人一旦遭到突发意外,引起债权人涌至,股东纷纷退股的狼狈局面,可能是一个平日堂皇的公司转眼之间荡然无存。而保险是可免沦为债务清偿的工具,可为东山再起保留珍贵的资源! 九,可维持人性尊严:一般人平日所追求的是较高层次的生活,但若因受伤或疾病就医时,虽可使用劳保或公保,但却得到比平常生活更差的待遇(如指定医院,二等病房等),或者因临时急需款项得向别人周转,这都是损及人性尊严的事情。如果参加保险,医疗时可选择自己满意的服务,过两年后若有急需,还可以享受比银行更低的利率向保险公司进行贷款,这是一项既方便且维持人性尊严的投资。 十,可为盈利单位提供保障:在员工发生职业灾害时提供赔偿,经营单位平日准备金难免有限,万一员工发生灾害,老板必受损,这时保险可作为抚血金及赔偿备用金. 保险保障的是我们的财富,保障的是我们的责任,保障的是我们未来,你所担心的就是我们贴心的! qq(112-4366-767)

4,保险的概念是啥

保险是预防危险的准备工作,简单理解一下 医生救助人类生理上的死亡,牧师救助人类精神上的死亡,保险救助的是人类经济上的死亡!!一旦经济死亡 前面2项随之覆灭!!*-*
保险就是防范风险的发生,风险是无处不在的!
保险(insurance)(仅指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为了防范以后可能发生的某种状况或损失,现在出一定费用, 以后如果真发生上述情况,保险公司给付约定好的赔偿,让你减轻损失
投保人是指跟保险人签订合同 并有交纳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当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事故出现时 负责赔款或补偿经济损失的人 它可以是保险合作社 也可以是保险公司 在中国主要是指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或财产利益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三责险,全称: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一)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三者险存在自愿性。   交强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同时要求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保,也不能随意解除交强险合同,但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险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因此,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而商业三者险则是由投保人自愿投保,不具有强制性。   (二)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商业三者险实行“按责论处”赔偿原则。   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不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须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而现行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按责论处”的赔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只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保险责任范围比商业三者险宽泛。   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者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四)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制,且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而商业三者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 (五)赔偿标准提高。   与赔偿原则相适应,交强险的赔偿标准也相应提高。一是赔偿项目由原来三者险的11项增加到16项,新增了必要的营养费、康复费、后续冶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整容费5项;二是赔偿标准提高了。以死亡补偿费为例,原计算基准为事故发生地年平均生活费支出,补偿年限最长为10年;新计算基准为受诉*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年限最长为20年。 (六)统一条款和基础费率,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   在三者险中,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相互存在差异。而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 条款和基础费率。此外,为促进驾驶人安全驾驶,交强险实行保险费率与交通违章及交通事 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为有效实行该项制度,保监会正与*部等相关部 门携手建立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信息在内 的信息共享平台。

5,保险是什么东西

保险(insurance),(仅指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从广义上讲,财产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甚或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与社会保险相对应,商业保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商业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两大类。
“保险”在汉英词典中的解释(来源:百度词典):1.insurance 2.safe; secure 3.[Informal] to be bound to; to be sure to 保险(insurance),(仅指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从广义上讲,财产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甚或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与社会保险相对应,商业保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商业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两大类。
保险可以让我们从容面对人生无可避免的难题——生老病死;保险让我们离开后将爱延续给自己的亲人。 在平日里,保险似乎没有什么作用,人们非但不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反而每年要缴纳一笔或多或少的保费。然而,一旦风险降临,保险便成为你不离不弃的守护神,用它的大爱帮助你度过难关,纵使你不幸离开这个世界,保险依然会将你的爱延续,继而替你守护你的家人,因此,保险不仅仅是一种保障,实际上代表的是一种健康、幸福、美满的生活方式,体现的是珍惜现在、安排未来、规避风险的生活态度。当你有了充足的保障,你就可以用从容无畏、旷达闲适的心态面对生活。
保险在生活中最简单的理解就是打赌。并且是赌注不少的打赌。比如,保险公司说你开车的时候去撞别人吧,肯定不会死,而你说肯定会死。保险公司说,你撞撞看,死的话,我陪你20万,不死的话,你就给我3000元就够。而你经不起赌,撞了,最后也得了20万了。但是你的3000元也不见了,连你的命也不见了。所以,有事没事别去理保险以及保险公司那渣子。
我不是答人,是个过客......

6,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不用很复杂,最简单的说就是出现险情的保障.
(1)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的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甚或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中国保险正朝多品种,全面化发展。 与社会保险相对应,商业保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商业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两大类。 (2)保险还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又可以分为单保险和复保险以及原保险和再保险。
保险是购买一种权利。一种你可以在逆境时获得融资的权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合同行为,从风管理角度看,是风险转移机制,从经济角度看,是有效的财务安排。保险公司是属于金融机构,保险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insurance)(仅指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和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 (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 (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 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源于海上借贷。到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冒险借贷,冒险借贷的利息类似于今天的保险费,但因其高额利息被教会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现代保险制度从此诞生。 保险首先是一种经济制度。 保险是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对特定危险事故或特定的事件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运用多数单位的集体力量,根据合理的计算,共同建立基金。 以为补偿或给付的经济制度构成保险应具备4个要件: ①保险必须有危险存在。 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则无保险。 ②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以经济补偿。 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③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 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④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 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保险是一种法律关系。 保险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另一方对其因意外事故或特定事件的出现所导致的损失负责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权利的法律关系。 其特点是: ①保险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 ②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③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发生必须是不确定的,即具有偶然性; ④事故的发生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 ⑤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给付金钱或其他类似的补偿; ⑥保险应通过保险单的形式经营。
保险代表着人类的生存智慧,在危险和风暴即将来临时,帮助我们尽可能地做好“防备工作”,抵制着因不可抗拒的风险导致个人生活质量下降,减少人们因遭受不幸的痛苦,在社会生活中以其独特的风格和美丽促进经济的繁荣稳定。 保险是一个人生活质量的度量衡。个人生活质量的衡量标准不在于是否因某种良机从此享受荣华富贵,过挥金如土的生活,而在于是否在较高的物质享受下安全、稳定、和睦、无忧的精神富裕。在这种需求下保险应运而生,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文明从此缔结。 一、保险的含义是什么? 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保险是一种社会化的安排。面临风险的人即广大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公司组织起来,保险公司将风险损失资料进行集中分析管理,用统计方法来预测风险带来的损失,并用所有风险转移者缴纳的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来集中承担被保险人因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样,通过保险制度,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得以转移和分散。所谓一人损失,大家分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保险活动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实现的,技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在保险制度中,保险费率的高低,建立保险基金的大小,是根据风险的程度,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原理计算出来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别是指哪些人? 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 三、保险合同有哪些体现形式?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一些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暂保单是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保险利益是什么?与投保有什么关系? 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技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一定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条件。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规定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将保险变成赌博,预防道德危险,确定保险赔偿范围。根据保险原理和实务,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可以不存在,但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存在;而人寿保险的保险利益则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就存在,至于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是否失去保险利益,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原则上没有影响。 五、投保人可以重复保险吗? 所谓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个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间就同一保险责任,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并没有禁止重复保险。在人身保险业务惯例中,一般对重复保险没有限制:但在财产保险中,一般对保险赔偿总额有所限制。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综合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投保人甲将其价值15万元的家庭财产分别向保险公司乙、丙投保,乙公司承保金额为8万元,丙公司承保金额为12万元。则依据上述规定,当甲发生全损时,乙、丙公司赔偿的总额仍以15万元为限,乙公司赔偿6万元,丙公司赔偿9万元。此外,在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
保证保险从广义上说,就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97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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