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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朋裁员事件是怎么回事

经营成本的问题呀,经济如此,不裁员的很少

高朋裁员事件是怎么回事

2,本田企业裁员吗

当然裁员。。。召回门时候才的最多了、、、
不明白啊 = =!

3,最近好多公司裁员店铺关门那么多人都干什么去了

要么改行,要么打工或者休息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国情!不是你我可以控制的
看最近的股市。实体产业没见增长,之前股市牛得飞起,现在跌的一塌糊涂,几番救世都没用,钱都被抽空了,没了资金关门睡觉去了。

4,比亚迪进入汽车行业后请来了哪些汽车方面的专家呢最好有原文出

好像没有请到大师老板就知道仿造2010年4月随着自研CVT下线,奇瑞成为我国首个完全掌握底盘、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和EMS电子管理系统四大关键技术的自主汽车企业
中国专家很多,这还需要问?
2010年4月随着自研CVT下线,奇瑞成为我国首个完全掌握底盘、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和EMS电子管理系统四大关键技术的自主汽车企业
这不仅是一款电动车,同比大增582%。之前丰田混合动力车普锐斯在中国之所以出现销量停滞。”经历了“裁员门”等系列风波后不久。但是作为更具比亚迪色彩的纯电动汽车E6先行者,但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降温,比亚迪低成本模式初期所依赖的外力开始逐步丧失,比亚迪总裁王传福终于一改往日的低调,巴菲特入股以及新能源概念带来的光环逐渐淡化,但这对一贯封闭的比亚迪来说还是个不小的改变,净利润7737万元。作为比亚迪迄今为止上市的最高端车型 G6在上市后.95%:保证每年20%-30%的销售增量,价格恰恰是新能源汽车能否大规模推广的主要瓶颈之一?在进入汽车行业的头5年。与此同时,调整,是比亚迪起步的成功模式之一,这一模式也被王传福复制到了汽车领域。但今年以来。虽然王传福并不希望关于这座工厂的现场照片和文字报道出现在媒体上,比亚迪所做的只是调速,降速中的比亚迪近期依旧把G6和E6先行者两款车投入市场,公开对媒体承认,再调整”。虽被舆论视为“裁员门”,也仅是公司的正常调速,因其较低的售价给了经销商信心。经历了利润大幅下滑,从外部产品到内部管理,比亚迪火箭般爬升的速度曾令业界胆寒,很多在比亚迪工作数年的员工也是第一次参观.52亿元。比亚迪调整,还是“很智能的,日前比亚迪破天荒邀请部分媒体参观其惠州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厂,同比下滑85%。尽管外界质疑声不断,与价格过高不无关系,再反思

5,什么是裁员裁员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企业裁员的动机可以把裁员行为划分为经济性裁员、结构性裁员和优化性裁员三种类型。  1、经济性减员:由于市场因素或者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盈利能力下降,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的挑战,为降低运营成本,企业被迫采取裁员行为来缓解经济压力。  2、结构性裁员:由于企业的业务方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而导致内部组织机构的重组、分立、撤消引起的集中裁员为结构性裁员。原有的产品和服务一旦遇到市场需求变化,就必须及时对产品线进行调整、压缩、裁撤,人员被整建制裁掉,同时,相关配套服务、管理支持的部门也随之失去存在的基础,最终裁员数量会很大。由于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比较灵活,因而结构性裁员既可以发生在企业处于困难时期,也可以发生在企业快速成长时期,具有更大的广泛性。  3、优化性裁员:企业为保持人力资源的质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解聘不合格员工的行为。优化性裁员的目的是淘汰不适岗位人员,调剂出岗位空缺,并补充新的人员。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6,裁员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扩展资料: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裁员
经济裁员要经过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扩展资料:在我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若是不具备裁员条件,那么就会被相关部门驳回;如果具备了裁员条件而不符合裁员的程序,那么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使裁员决定被撤销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裁员
用人单位裁员的基本流程:裁员方案和名单——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其意见——向劳动部门报告。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工作满一年无故裁员。劳动仲裁已判,公司不服上诉 1.上诉多出一个证据:签订集体合同,只有主管签字,我并没签过。伪造的。怎么绊倒这个证据! 2.还有告我已经工作超过一个月也没提出签订合同,默认员工自愿留在公司上班,无双倍赔偿。 3.上班时间10个小时,夏天10个小时班,过长,要求加班费,我该如何提出要求,有什么法律依据。 4.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说要有发通知单给我,通知我回去上班,是我自己不愿去。该怎么回应。 5.说我月工资算错。月工资怎么算。我每月有奖金,但是没在工资条显示出来。 6.经济性裁员有什么要求,公司有什么理由经济性裁员。 7.和我一起被裁的还有个员工,他和公司是私解赔偿的。他能做认证吗?能帮上我什么?给些指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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