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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规几种常见装修合同条款涉嫌违法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适用以下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 3、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4、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5、《经济合同法》。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 3、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4、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5、《经济合同法》。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那要看是什么内容,如果是对合同的补充或更详细的说明,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下还是要签的。

合同法规几种常见装修合同条款涉嫌违法

2,装修合同纠纷有何法律法规

装修合同的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装修合同纠纷有何法律法规

3,房屋装饰装修合同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是否适用建设工程法

律的调整?实践中常遇到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的性质定性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装修合同不在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内,属于无名合同,但还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属于承揽合同,还有一种认为属于建设工程合同。那么究竟应如何定性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从以下的法律规定中可以归纳出法律的定性。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最高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也规定:“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因此,根据上述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是讲装修合同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范畴。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00号令)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该条就是依据装修工程大小不一,如果一律按建设工程要求有资质,会导致太多的合同无效,该条规定了“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装修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它则不作要求。 从该办法来看是将部分装修活动纳入了建设工程调整范畴。 故在当下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也许是的。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是否适用建设工程法

4,民法典装修合同法律规定

1.协商解决,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要先进行沟通协商。2.拒绝支付装修款或者停止施工。3.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投诉。4.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到法院去起诉。一、装修合同是什么1、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2、这个合同是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二、装修合同注意哪些1、装修公司的资质认定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2、施工工程的相关文件审核 施工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以及图签) 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身份证的复印件 现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施工人员花名册以及身份证 特种作业人员(比如焊工)操作证3、相关合同 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工场委托书三、装修合同的条款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2、装修工程地点、面积和具体施工项目3、承揽方式 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包辅料等方式4、装修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5、施工依据和竣工标准、质量验收标准6、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7、工程期间装修材料保管及材料被盗、被换的赔偿责任8、保修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房屋装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不好办的。我原来曾经找过,很难拿到。我有个客户是自己开的装修公司,但是他是加盟的,都拿不到。但是也是可以做到的,就是难度很大,你要有关系,或者是出钱卖,。
一份完备的房屋装修合同需要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此项条款中最好附上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包工头的家乡单位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附件,防备日后一旦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找到承担责任者。  二、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  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  三、承揽方式  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等方式。业主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并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四、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  装修费的支付可采用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按进度支付。多数居室装修工程都采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装修费的办法,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大约5%-10%的装修费至工程验收完毕后,入住时间满两个月至一年后再支付。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只有入住后才能发现,这样会使工程维修相对有些保障。  五、施工依据和竣工、质量验收标准  设计图和效果图、工序和进度表作为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些文件是工程队施工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的标准。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妨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可以根据如《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行)》或《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等这样的规定验收,对施工行为起到制约作用。  六、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  工程队通常会同时承接几个单位的工程,因此必须对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家装工程能按时完工。  七、装饰材料的保管及损失的赔偿责任  施工期间,装饰材料会再不经意间被低素质的工程队以伪劣换好,调包拿走,或者买多用少,私藏私拿。因此,应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材料由工程施工人员负责保管,如果丢失或被换,则由施工方负责任赔偿。

6,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什么合同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因为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是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法律分析签订装修合同要注意事项:1、工程概况首先是施工地点、面积、承包方式(清包、半包、全包)、工程期限;2、工程造价要明确注明;3、施工图纸、有些合同规定了两种图纸,一是甲方自己的图纸、第二是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4、合同还可规定甲方的工作,也就是业主施工地要具备的施工条件,同时也要规定乙方的应做工作,有工程变更需要注明;5、注明材料供应,一是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是好通知乙方,以便确认共同验收,其次是乙方需要购买的材料也应在到达施工现场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确认;6、规定工期延期的处理办法,这样也是对施工方的一种约束;7、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事宜,如提及及时办理隐蔽工作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事后,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其复验与返工费有甲方负责,工期也予顺延,若不合格则相关费用有乙方负责;8、注明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三期还是多期,每期支付金额都将注明;9、注明有关安全和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注明施工中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邻居安全;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业主可以填向装修公司所在的市场管理部门申请解决,或上级部门,为了避免事后的不愉快,当然这些条款都应在合同中注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承揽合同范畴。  《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做了定义: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因此,如果需要和对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建议按照合同法中承揽合同的规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不明白啊 = =!

7,家庭装修合同怎么写 家庭装修合同书样本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 方(发包方): 住 所: 联系中国: 乙 方(承包方): 联系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住房结构: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2、 工程地址:南昌市 区 住宅小区 栋 单元 室。 3、 工程内容: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 4、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5、 总造价(大写): 。(增减项目另签〈工程项目变更单〉增加项目工程款必须预先支付才开始施工) 6、 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7、 质量等级:[合格] 二、 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西省家庭装饰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地方性标准为质量验收依据。 三、 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付款进度及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即付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水电工开工前即付工程款的 %;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木工基本完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完工三日内付清工程全部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6)全部工程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项目施工。按本合同签定的工程总造价一次性由甲方发包给乙方,如在本合同外有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时,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签订项目变更作为附加协议。 四、甲方职责: 1、开工前与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并将水源、电源接至施工现场。 3、落实工程垃圾临时堆放处,并负责工程垃圾从临时堆放处的进一步处理。 4、协调处理施工时与邻居间的关系。 5、按时支付工程款,配合做好双方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 五、乙方职责: 1、按双方确认的图纸和预算项目,按国家行业规范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合同内容。 2、将工程垃圾清至临时堆放点(距现场30米以内)。 3、文明施工,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引起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4、乙方做好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六、有关安全及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操作方法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相邻居民安全。 七、设计图纸的变更:原则上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在施工时不得变更,在不影响总体方案和装修格调的前提下,允许甲方在需变更物施工前提出变更请求,在征得设计师同意后予以变更,并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八、工期延迟: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顺延。 1、停水、停电累计达4小时以上; 2、甲方工程款未按约定时限拖延一天以上; 3、甲方单位或有关部门人员干扰阻止施工累计达一天以上; 4、按合同约定需甲方配合之事而甲方延误累计达一天以上。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误工,施工工期顺延。 2、若乙方违约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期可顺延,每超过一天,甲方扣罚乙房30元/天。 3、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4、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设计图纸、预算项目及乙方报价书中承诺的材料品牌,质量保质保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未按合同要求使用劣质材料等,如有发现,甲方完工验收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及返工。 5、自合同签定起若有一方单方面解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15%的合同违约金。 十、完工移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先进行内部验收,内验合格后再通知甲方进行正式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应会同乙方人员一起验收,不能无故拖延,否则视同甲方默认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合格且甲方余款结清后, 乙方将钥匙和工程保修期单一并交于甲方,至此工程全部移交甲方管理。 十一、保修:基础工程保修期两年,隐蔽工程保修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之日算起。 十二、合同仲裁: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回答由健康生活分类达人 姚广东推荐

8,室内装修合同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家装合同范文网上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装修合同是装修前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约束性协议,关系到装修过程中合同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因此对整个装修非常重要。装修合同看似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从消协及装饰协会的投诉材料看,不少装饰公司仍然利用消费者对合同文本不熟悉,在个别条款上钻空子,为消费者装修时“埋雷”.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2、付款方式的确定,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后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5%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质保金。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1333337613761、规格及型号。除了主材要注意外,辅材细节也一定要注意。有的合同没写瓷砖填缝剂,结果自己买;九厘板没写品牌,结果装修公司就拿了劣质板等等。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5、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6、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以上就是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哪里来的。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2、付款方式的确定,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后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5%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质保金。.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除了主材要注意外,辅材细节也一定要注意。有的合同没写瓷砖填缝剂,结果自己买;九厘板没写品牌,结果装修公司就拿了劣质板等等。所以对所需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灰膏、木材、铝合金、角钢、玻璃、瓷砖、给排水管、截门、水嘴、电闸、电线、塑料管、涂料、乳胶漆、粘合剂、石膏造型板线等等商品,均应列出明细表。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和合理安排费用。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5、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你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 6、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因此,在进行合同认证时对这一要求一般不予支持。所以笔者建议您,签合同的时候不要考虑那些在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因为即使这样做了,装饰公司为了签合同也同意了,今后还是少不了麻烦。
室内装修合同需要些装修合同的介绍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目前,装修管理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建委或者建设局都制定有标准合同。这里就有关情况作一介绍。装修合同的构成1. 工程主体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2. 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程预算(报价)表中。3. 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4. 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5. 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6. 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7. 室内装修合同应注意:1、合同中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337623439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2、付款方式的确定,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后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5%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质保金。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除了主材要注意外,辅材细节也一定要注意。有的合同没写瓷砖填缝剂,结果自己买;九厘板没写品牌,结果装修公司就拿了劣质板等等。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施工队最重要的监督手段,质检人员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5、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6、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

9,关于房屋装修方面的合同

房屋装修合同 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参考资料:http://club.bandao.cn/showthread.asp?boardid=20436&id=990074
1、质量保修书格式  买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显示屏供应及安装工程签订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商所承包范围,包括产品质量和安装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完成保修。承包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业主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的业主、承包商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业 主(公章):承 包 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对装修承接人的资质要求是不同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对承揽人无资质要求;而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均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如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不同。承揽合同无效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施工合同无效除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外,还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未经验收接受装修成果的后果不同。《合同法》未对承揽合同中未经验收接受装修成果的后果未作任何规定;而根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未经验收接受装修成果的后果推定为验收合格。 4、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处理不同。《合同法》对承揽合同竣工日期争议的处理没有特别规定;而建设工程合同则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之规定处理。 5、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6、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人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那么,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是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的范畴,还是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目前,尽管法律未予明确,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也规定:“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因此,上述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是将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列入建设工程合同范畴。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情况比较复杂,装修施工小到仅仅铺设家居地砖、粉刷家居墙体,大到商铺、办公楼的几万平方米的全面装饰装修。如果要求铺设家居地砖、粉刷家居墙体的承揽人都具备施工资质,否则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范将合同认定为无效,那么既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会造成极大的不公平。对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第九条规定:“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显然,该条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了区分,即“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与“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装修人必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否则,不作此要求。而根据该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装修活动”系指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增加楼面荷载,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等。 本案中,因双方的《房屋装修合同》并未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因此被告以其不具备相关资质而要求合同无效,显然得不到支持。另外,即使被告的理由能够成立,那么其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行为违法,而仍然从事该行为,事后又因为合同履行对其不利为逃避承担违约责任而主张合同无效,其行为显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也不应该得到支持。否则,在其从事某种违法行为之后,因合同履行的结果对自己不利便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一旦合同履行的结果对自己有利便认为合同有效,如果这种合同无效的主张能够成立,则将会起到纵容不法行为人从事违法行为的后果,违背了合同无效制度设立的目的和宗旨,损害法律的权威性。 策略提醒 业主在乔迁新居时,通常都要做一些家庭装修。为了避免日后出现有关装修的纠纷,需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是对房屋进行全面装修,应找具备装修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查验公司的装修资质及相关施工人员的职业证书。 2、如果系包工包料,则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将材料、饰件的品质、等级、品牌、产地、颜色、质地等作出详细约定,并写入合同。 3、合同中要对工期、价款、支付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为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业主最好采取先预付部分工程款,然后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次支付工程款,最后保留10%-20%的价款作为质保金的支付方式,使自己掌握主动。 4、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条款,并且要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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