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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认为,单位和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书》的过程中,具有平等的权利,单位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是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防止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降低你的劳动工资,变相的赶你走人。

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2,单位单方面降薪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无效。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据该法规,单位一方未与劳动者商量降薪,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不给.除非在劳动合同中,注明了有关年底双薪作为劳动报酬的内容,否则没有法律支持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年度双薪.

单位单方面降薪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3,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你好,你可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报告,到时候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劳动合同解除,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你办理解除手续,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因为作为劳动者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是你正确行使你的权利的行为。
企业有权就你本人不上班为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这么做是合法的。至于你的要求,应该是这13年的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但因为具体情况不明,不好确定要求的结果。
你要能够拿出你要求企业安排工作,企业不给安排的证据,如果有了这个证据,在你没上班期间企业最起码应当向你支付生活费,社保也应当正常缴纳。同时企业也不能以你不上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企业这样做了,即使不对你也没有办法。你现在应当做的就是收集者方面的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4,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正确的做法是,根据合同的年限,提前(年数)月告知单位,被说明辞职理由公司会告诉你他们的决定一楼的回答不可以哦,如果公司发横,倒霉的是工人强行要走,公司会提出索赔,一年一签的合同,不会赔很多你可以提出你的不满,但千万不要去找什么歪理由去告公司,诚恳建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支付相关赔偿金的。
可以,申请或者找到理由告他们,保证你被T!\可以辞职 是说你要先申请,等到批准.然后办理手续.违约 是说你没有申请,擅自离职.未办理任何手续.我说的找理由就是找劳动法上的相关条款,现在的公司,90%的都没有按照劳动法来搞,所以这也是可行的,但是需要经验..
先申请看看,如果公司不批准你就请一年病假看他还留不留你.

5,我想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希望这方面的专业人士给点专业意见谢谢

您先查一下,如果有如下情形,你可以立即辞职,并主张公司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已退休(一般应该领取退休金了),已经不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年龄内”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主体就有一方不适格了。所以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已达退休年龄但未领取退休金的农民工,那劳动合同有效,但相关社保无法进入系统,无法缴纳,用工风险极大。说了这些,应该清楚要订什么形式的协议了吧。个人观点,供参考。谢谢!

6,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定条件下可以。具体情形在劳动法中有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法》规定需要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规定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7,公司可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错误的。应首先同公司沟通,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经过与公司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则公司应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他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因此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杜某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公司没有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杜某工资收入损失的,公司应按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他,并加付应得工资收人25%的赔偿费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会.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田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员工可以单方面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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