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法律期限多少年,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可以是多久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12 02: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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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可以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2,土地承包合同最多是多少年
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的年限如下: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2、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3、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如下: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4、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
3,土地承包合同最大有效年限为多久
要看土地使用性质,耕地是30年,湿地最长50年,山地和林地最长70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4,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最长期限为多少年
土地承包最长期限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土地承包的期限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计算。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七十年。一、土地承包方式有三种:(1) 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面积按总人口平均,再按各户人口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2) 按劳动力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按劳动力总数平均,再按各户劳动力数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或者把所有的劳动力按强弱分等,分别确定其承包土地的数量;(3) 按“人劳比例”承包,即在全部包种的土地中,以一部分按人口包,一部分按劳力包,其比例各地不一,有人七劳三,人劳各半,人三劳七等。二、不同用途的土地最长承包期限不同: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30—50年;3、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4、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土地承包关系意义(一)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具有广泛适应性和强大生命力。承包关系稳定,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保障农村长治久安。实行“长久不变”,顺应了农民愿望,将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奠定更为坚实基础,展现持久制度活力。(二)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需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断巩固完善。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成功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经营规模扩大成为可能。实行“长久不变”,促进形成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格局,稳定承包权,维护广大农户的承包权益,放活经营权,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有利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三)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改革是乡村全面振兴的法宝。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强化制度性供给。实行“长久不变”,完善承包经营制度,有利于强化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保护,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5,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每一轮土地的承包期是30年,一般合同上会有约定。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另外,还要看是家庭承包地,还是其他方式承包地。建议说明详情。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有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又称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无需经过批准,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取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因此,承包合同的期限应当小于或者等于法律规定的年限。
7,土地合同法年限多少年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土地承包是多少年起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也就是说,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综上,对于耕地等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国家法律规定了承包期限;对于荒山等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物权法》第126条第1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9,土地承包合同一般签订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如果同意,则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另外,村委会若不同意续期,把土地公开发包,那么在同样条件下,原承包方有权优先承包使用。到期后肯定不能再建管理用房。地上附着物应归原承包人,由其处分。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商永柱推荐一,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引用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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