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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 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产权确认, 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 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2,房屋产证的登记

不可以,你没有任何资料是不可以重新办理的.你或者拿户口本到房产局档案室,申请查找房产档案,如果是有档案的,才能刊登遗失公告补办房产证.
可以的!针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地籍清册记载的老房子申请登记,但因无其他证明材料可能产生权属争议的,或者因房屋登记的原始档案材料缺失难以登记时,《条例》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申请事项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在房屋坐落位置张贴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期限为60日。公告期满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

房屋产证的登记

3,不动产怎么登记

1.不动产登记需要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2.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因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继承、接受遗赠、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变更、消灭不动产权利等情形下,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怎么登记

4,房产证怎么登记

一、提交证件:1、购房合同(收原件);2、购房发票(收原件);3、买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4、契税完税凭证(收原件);5、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房屋院落图,分户图各2份;6、其它所需证件。 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终审→收费→缮证→发证→归档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四、领证:1、产权办证的各项缴费凭证(验原件);2、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3、代理的提交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产权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我国《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应当减半收取。但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5,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1、申请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2、受理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调查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审查内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4、公告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时间一般为30天。5、听证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对房屋登记机关公布的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应组织听证。6、决定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明确,登记机构应当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7、归档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应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6,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房地产所有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土地权属证明,包括:   1.以出让(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   (1)土地使用合同书。根据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由权利人自行征地的,应同时提交征地补偿协议书;   (2)付清地价款证明;   (3)付清地价发票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已登记的,提交《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属证明;   3.属行政划拨用地的,提交用地批复、红线图,自行征地的还应提交征地补偿协议书;   4.以其他合法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四)建筑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原有发证职能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五)开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   (六)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回执和规划验收合格证;   (七)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平面、立面、剖面图);   (八)工程结算书;   (九)建筑物命名批复书;   (十)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面积)及《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十一)宗地图;   (十二)房地产分栋、分户汇总表;   (十三)除上述文件外,其他情况还应提交:   1.商品房项目的,应提交预售许可证(正、副本);   2.合作建房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合作协议书、产权分成详细清单;   3.集资建房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集资建房的文件(包括集资的对象、范围等);   4.拆迁赔偿的,应提交拆迁赔偿清单及拆迁补偿协议;   5.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经处理并准留用的,应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交罚款的发票;   6.农村统建楼,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统建的文件;   7.原已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不提交第(四)(五)(六)(七)(八)项文件;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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