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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与物业签约包含哪几种条例规范

合同法,价格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管理条例.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企业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开发企业签订的原因:一般买房的时候业主都会与开发企业签订业主临时公约)。 后期一般是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因为物业公司服务的是小区全体业主,因此构成的关系是小区代表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与每个业主本人签订合同)。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物业服务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有权拒缴。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放弃共有权利为由拒绝缴纳,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

业主与物业签约包含哪几种条例规范

2,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是规范物业管理各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 通常,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总则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总的说明。总则中,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合同当事人,包括委托方(一般简称为甲方)和受托方(一般简称为乙方)的名称、住所和其他简要情况介绍。②签订本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即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③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的建成年月、类型、功能布局、坐落、四至、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概况等。(2)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管理事项,也就是具体负责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管理画任务等。委托管理事项主要阐述管理项目的性质、管理项目由哪几部分组成等。一般来说,物业委托管理的管理事项应主要有以下若干内容。①建筑物本体建筑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②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如公用照明、中央空调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③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与更新。④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⑤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⑥安全管理与服务(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车辆道路安全管理等)。⑦物业档案资料管理。⑧环境的美化与绿化管理,如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营造与管理。⑨供暖管理。⑩社区文化建设。(3)管理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管理费用应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管理费用的构成,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哪些项目。②管理费用的标准,即每个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③管理费用的总额,即合计每建筑面积或每户每月(或每年)应缴纳的费用总计。④管理费用的缴纳方式与时间,即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还是按月缴纳;是分别还是汇总缴纳;缴纳的日期等。⑤管理费用的结算,即缴纳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还是以某一种外币结算。⑥管理费标准的调整规定,即管理费调整的办法与依据等。⑦逾期缴纳管理费用的处理办法,如处罚标准与额度等。⑧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收费的标准。⑨公共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等。(4)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同的物业,其物业管理的项目和具体的内容也不同,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对于不同类型的物业,合同双方都要根据该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制订出有针对性的、适宜的权利与义务关系。(5)管理服务质量。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它既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业主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明确的监督参考标准,更好地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时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但一定要明确合同的起止时间。当然,这个起止时间一定要具体。实际中经常规定到某日的24时止。另外,还要规定管理合同终止时物业及物业资料如何交接等问题。(7)违约责任。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责任。违约责任应尽可能制订得具体明确。(8)附则。附则一般记录合同双方对合同生效、变更、续约和解除的约定。通常应注明以下内容。①合同何时生效,即合同的生效日期。②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约的约定。③对合同变更的约定。④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的约定。⑤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3,物业法内容都包括什么如果物业提供服务业主不满意不交物

现在物业法规你可以参照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物权法。如果业主不满意物业的服务,可以向业委会投诉或向物业所带地房办投诉,责令其整改。不然就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和物业解除合同。但是物业服务不到位,你也不能以此不交物业费,如果上诉,法院是不会给予支持。你在小区生活,无论物业服务质量如何,他都是提供了服务,而你也享受到了服务,所以你必须缴纳物业费,就如你进了一家饭店吃了菜,发现菜不好吃,你最多下次不来这家店,但是你不可能不付饭钱。所以如果觉得物业不好,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能不交物业费,我是从事物业的,我实话告诉你,你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告你,你一定输。打了那么多字,请采纳我的答案吧
带枝录音笔去,把所有的话录下来. 直接告诉物业公司,这是我的还款银行卡,如果因此还款延期而导致的我的信用问题或银行催讨违约金问题,请你们承担所有责任,因为是你们强行扣留我的银行卡.这是比较客气的. 录完以后告诉他,如果再这样的话,直接报警,这是你的东西, 最后银行无权将你的东西特别是帐号\银行卡交给物业,你直接打电话给银行,说现在物业不将银行给你,你从来授权物业可以接受你的银行卡,请他们将卡作废,另寄新卡给他.否则你可以直接投诉到总行. 现在银行很怕投诉的,特别是四大国有. 这么小的事情,不要怕,物业完全无理. 不过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是有权起诉你的,也会影响到你的信誉的,当心一点噢.
物业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另外各地也颁布了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应该说法律体系已经逐渐完备。物业服务行业是朝阳行业,伴随着国内房地产蓬勃发展而兴起,应该说这个行业正在逐步走向规范,比如万科物业等堪称行业表率。但同时行业内部仍存在大量的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甚至违法违规违约的现象。你所面临的不满意的问题,有主客观的原因,一方面或许是出于你个人的评价,另一方面是否物业服务确有不到位之处。从《物业管理条例》中所指的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具体你所在的社区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质量标准可参看你的购房合同附件“物业服务部分”,其中也应该有物业公司服务不能达到质量标准业主如何主张权利,直至要求索赔的约定。(如果你所在社区已成立业主大会,可参看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相关约定)。我主张物业公司应该在业主公开监督下服务,你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注意搜集证据,不能凭主观判断和冲动行事,比如公共设施失修、绿地破坏、保安睡觉等,可拍照取证。必要时向业主委员会甚至当地房管部门物业管理科投诉。但我不主张业主随意拒缴物业费,毕竟物业费是大家共同筹集的公共管理经费,大家都不交费势必影响社区的共同利益,最终受损的是自己。主张权利需要依法合规,如果你确实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你的利益,也可委托律师向其发送书面函件,陈述你的理由和证据,要求其限期整改、赔偿损失并暂缓缴纳费用。当然也可通过业委会或起诉法院解决。如果你能够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就算物业公司起诉你,法院也会给予你支持。我也是房地产行业人士,但我对目前物业行业内的一些不正之风深恶痛绝,支持业主依法行使权力。另外也希望业主多包容,多提善意的意见建议。

物业法内容都包括什么如果物业提供服务业主不满意不交物

4,什么是物业管理法律规范

物业管理法规》是“高职高专房地产类专业规划教材”之一,《物业管理法规》的编写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论与实践知识。根据物业管理工作过程,《物业管理法规》的内容共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招投标法律制度,物业服务合同法律规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业主自治法律制度,物业使用与维护,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纠纷与处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等。   《物业管理法规》在理论知识的介绍上注重循序渐进、深入浅出,开篇以一个相关的案例人手,引导读者到理论知识的学习中来。在实践方面,《物业管理法规》每一小节都安排有模拟法庭专栏,培养读者的兴趣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物业管理法规》不仅可以作为高职高专及职业培训教材,也可以作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普通读者的自学教材。掌握并灵活运用物业管理法律规定是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本书就是为培养、提高高职学生和物业管理服务一线从业人员掌握并运用物业管理法律规定的能力而编写的。   全书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法律责任,物权与物业权属、房屋登记制度、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等方面介绍了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基础知识;从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等方面介绍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体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的接管验收、物业的装修管理、房屋修缮管理、房屋设备设施管理、物业环境管理、物业安全管理、物业服务收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服务其他收费等法律规定方面介绍了物业管理不同阶段各项具体业务相关的法律规定;从房地产法律关系、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中介等法律规定方面介绍了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   本书既可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物业管理专业的教材,又适合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参考读物。
1,所在地法院;2,催缴通知书存根、起诉书、法人委托书、其他证据;3,能够得到法院支持;4,王某抗辩理由得不到法院支持,楼上漏水不是物业的原因造成,物业不是加害方,物业没有及时修复如果受到楼上业主的阻挠或不配合,王某应该找楼上业主赔偿损失,不能将民法中相邻法律关系和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混淆。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物业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现在得到迅速发展。由此产生了很多有关物业的纠纷和案例。为了更好的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规范的管理,同时明确产权人、租赁人与物业的各种法律关系,处理当前发生的各种纠纷案件,我国出台了很多有关物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同时一些地方或者全国的物业协会也有一些规范性的文书等都可以说是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这里所说的法律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物业管理法律层面的内容,也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是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中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业主及其相关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合作单位的法律关系、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与招投标、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物业接管验收中的法律事务、管理规约及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中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法律责任等。

5,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的哪些内容

物业管理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 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尝户佰鞠脂角拌携饱毛消防、电梯、机电 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 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①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订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认可后,管理规章才能生效。这些管理规章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管理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比如将清扫小区衔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或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物业管理合同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进行物业管理的根据和标准,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①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这些管理规章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④有权制止违

6,现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主体广泛性住房(住宅小区或楼宇)是城市化及人民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要与房地产物业管理发生各种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可以说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是非常广泛的。(二)权属基础性物业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房地产。房地产是不动产,但不动产的转移并非实际物体发生位移,而是权利的主体发生变动。房屋的出售、租赁实际上是权利的交易和转让。因此,物业管理的法律规范是一个以权属为基础的法律规范。(三)国家干预性房地产是不动产,它对国家、法人和公民来说都是一笔很重要的财富;同样,房地产的物业管理涉及政府、法人和公民的各方面利益,它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国家对这一领域的行政干预显著,国家建设部专门成立了建设与房地产业司来指导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要素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该种关系必要的构成因素或条件,缺了要素之一则不能构成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关于何为法律关系的要素,有不同的观点。有的提出主体、客体、内容、变动原因四要素说,多数人则坚持传统韵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说。我们认为由于变动原因是属于法律事实问题,并不是法律关系本身的构成因素,因此,我们采用三要素说。[2](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在物业管理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不同的划分:1.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属性来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特殊条件下的国家;2.从主体的地位和承担的义务,可分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物业管理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合同,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独立地享有权科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物业管理活动的间接参与人,在物业管理关系中不以自己名义缔结物业管理合同但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并且与物业管理的法律后果有某种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独立地享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部分权利和承担部分义务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公用事业服务商等。(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职权)和负担的义务(包括职责)。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一是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二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三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四是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五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六是物业管理协会的基本权利义务。关于物业管理的各种具体权利和义务详见本书有关章节的专门介绍和论述。(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业法律关系主体承受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亦称为“标的”,是主体所需合法利益的外在表现载体,它直接反映了人们社会关系中最核心的利益关系。各种不同的具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其客体有所不同。按利益载现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物业、权利、行为效果三类。1.物业。现代意义的物业属物类客体范畴,它包括传统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或房地产之实物及其围括的空间和环境。物业既是设置于物业上的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又是物业所有权、共有权、自治共管权、使用权、共用空间权、共享环境权等物权关系的客体,同时还是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物业权的客体。2.权利。权利作为物业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设定的债权,与物业所有权相关的场地使用权、物业相邻权、公共秩序维护权、物业代管权、与物业管理行为相关的一些人身性或精神性权利(如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安全权、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和享受权等)。3.行为效果。行为效果作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在对物业管理方面提供管理性行政服务之行为效果、物业管理公司按委托管理服务公司提供有偿服务之行为效果、业主缴纳物业维修金而建立和补充物业维修基金之行为效果等。来源:网页链接行为效果可以是行为过程结束时显形的,也可以是伴随行为过程产生和存在但无形的效果。如物业管理保安人员巡逻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对有犯罪意图者无形震慑其不敢轻举妄动的保安效果,又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组建的行为给予指导有效地使其顺利组建成功的指导行为效果。
物业管理只能说是一种规定或者条例。属于一中附属法。而国家以及长春市政府的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一种独存法。就像民事权利中的主权利和从权利一样。主权利是从权利的前提和基础。而现在你问的事从权利在主权利中的作用。 “现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一般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好像只有民法。而合同法。物权法。等等都是民法的分支。我懂的也不多。错的地方见谅。

7,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是甚么

 特点一 合同主体:业主大会和物管企业   示范文本主要是为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提供指导。按照有关规定,业 缤纷彩音风暴免费听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神奇冒险之旅尽情体验 上网实用手册 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主要区别一是合同主体不同,本合同的主体是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二是适用阶段不同。本合同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适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特点二 六大规定规范双方行为   示范文本共分为九章,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违约责任等。 通过合同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物业管理更加有法可依。   特点三 服务收费更为明晰   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示范文本制订得较为明晰。除了约定总的服务费用外,还明确对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进行约定;此外,示范文本对价格形式区分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物业服务费用核算方式区分了酬金制和包干制。   比如对酬金制的规定为,酬金制物业管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部分费用作为物业公司的酬金。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物业公司应提前告知业委会,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   特点四 限制落选物管公司拒不撤出   针对目前出现的合同终止后,原物业管理企业不撤出物业项目的矛盾,示范文本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终止后撤出物业项目的义务,并详细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不撤出物业项目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小区业主大会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示范文本还明确了合同双方在物业项目接撤管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物业管理有关材料的交接、遗留问题的处理等。   特点五 业主也是履约主体   征求意见过程当中,部分市民提出物业服务合同签约主体是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合同中为什么出现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的疑问。因为物业管理本身有一定的特殊性,业主大会主要是议事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需要业主委员会履行相应的职责。而业主是物业服务的受益者和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者,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履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因此,业主也是物业服务合同重要的履约主体,享有合同中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特点六 违约责任更具操作性   在征求意见后,示范文本对违反合同要承担的责任,即违约责任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使合同的履行更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物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大会有权要求物管企业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而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管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用的一定比例加收违约金。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 主 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市)县 路(街道) 号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沟渠、池、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详细地址: http://www.xici.net/b230360/d35158015.htm
物业管理的内容就是业主和物管企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具体的说,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内容,一是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二是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包括物管企业提供的保安、保洁、绿化、交通及车辆管理等服务。应该说,这其中所包含的管理服务内容与范围,是基本的物业管理内容与范围,但不是每个物管项目物业管理的必须内容与范围。那就是说,一个物管项目的物业管理内容与范围,是要由其业主群体根据其需求来进行选择的,而不是按照物管企业的意愿强迫业主接受的。 除此之外,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接受业主或使用人的特别委托,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的服务项目;也可以接受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等单位的委托,为其向业主代收有关费用。 由此可见,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应该包含两大方面,其中主要也是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管理服务内容,这方面管理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及使用人的;另一方面,则是面向部分或个别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为其提供服务合同约定以外受其委托的专项服务。
看合同法中关于房地产合同的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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