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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2,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补充协议一般是的有效。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补充协议与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3,补充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一部分,都具有法律效力啊 。建议你以后自然人采取签字加按手印的方式,因为签字可被模仿啊。法人呢签字加盖章啊 感觉好的话,可要投我采纳哦。谢谢。

补充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4,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补充的协议有效。只要双方自愿签署,没有强迫,补充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生效期的合同自期限届满至时生效。自期限届满以来,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5,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是无效的。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里面条款违反劳动法,还有霸王条款性质的,那么补充协议才不具备法律效力。

6,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如何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7,合同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上的效力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8,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的效力应基于整个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你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原则上应该是可以的,而且一般来讲,在签订补充合同时都会注明与原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之类的话.因为现在的合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所在只要内容合法有效,都没有太大问题.但这里要提醒你,有些非常特殊的合同特别是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的,那就不能在补充合同中随便更改.举个简单的例子,建设工程通过了招投标,那么所签订的建议工程合同是需要送相关部门备案的,但现实中往往双方又会订立一些与原合同不一致(主要是工程价款方面)的补充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按照招投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样的补充合同中的内容是具有相应效力的,也不能推翻原合同.如有不明之处,可进一步发消息询问.
双方需要在补充合同中明确补充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合同是在原来合同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果双方协商补充合同变更原合同,那么按照民法是属于合同变更,以后来变更的合同为准.所以签字之前一定要慎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这份补充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经签字盖章,已经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司辞退你,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因为双倍工资仅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才适用。而你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适用。 二、补充协议里关于八小时以外和法定节假日的工资约定应当是有效的。因为我国全年的法定节假日是固定的,也是可以预见的。那么该工资自然也是可以提前计算。对于八小时以外的加班工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来看。如果你的实际取得加班工资低于应得加班工资的,那么是可以要求补足加班费的。 三、公司现在要辞退你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的。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遇到冲突时,在后的协议效力优先与原合同。
1\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与该合同同时生效2\补充合同条款与正式合同有冲突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9,合同的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

1.但提到的校方并未签字 一般而言协议双方签名就满足条件了,校方不是你们协议的当事人因此既不需要签字也无权签字2.那么这个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呢,依据是什么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依据是合同法161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依据是合同法61条 据此即使是补充协议,协议的范围也只能是何时支付货款的问题而不是附条件的支付。就你提及的付款条件如果校方不支付货款则你方也无权向房地产公司索要货款,这样的约定是违反合同法原则的,属于无效约定3.已经冻结了他们的账户,其他证据都齐全 如果是诉前保全请及时起诉,是诉中保全的话就放心打下官司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我简单看了一下 相当于您这边处于三方中最底层 校方不给工程公司款 工程公司就不会给你们款 但是补充协议相当于就是 工程公司和您这边签订的 如果是这样 您是无权要求校方给工程公司付款的 所以您这边只有等 校方给工程公司款后 您才能拿到钱。。但是话又说回来 我对这个东西到不是很了解 我建议请律师来咨询一下 因为当时工程公司和您签订合同的时候 是否有校方参与 如果 合同中有校方的权利和义务了 校方却没有签订这份合同那么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合同是三方合同之有两方签署 如果要是单单您和工程公司签订的那么您这边就不好办了 建议咨询律师
按你所说补充协议有效,依据是1.真实意思表示;2.不违反法律规定;"要打这个案子"那么你可以起诉学校,行使代位权;你与房地产公司的补充协议是附条件合同,可了解一下附条件合同的规定和行使代位权的规定.
付款条件应为有效。比较难弄,不过只要拨付了工程款就可以要。生效条件。从有利于自身角度阐述吧。
如果是双方同意并签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补充协议符合合同订立的其他条件,则是有效成立的。房地产公司与校方约定的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如果已经届满校方仍不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且房地产公司也没有要求校方支付的,那么你们可以向校方就你们货款的价值提供代位权诉讼,即直接起诉校方向你们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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