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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合同怎么处理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未到期的合同视为到期。如果基于清算的原因,有利于整体债务偿还,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毕竟,清算也有一个过程。
破产程序中解除租赁合同,偿还所欠租金。

企业破产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合同怎么处理

2,如果公司宣布破产未完成的合同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公司宣布破产后,由于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是要解除的,并且依据合同的性质处理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公司宣布破产未完成的合同如何处理

3,有限责任公司倒闭之前签定的合同怎么办

我认为是这样:1、首先查明是否真的破产,你有权要求他们提供财务报表,或到当地工商局、税务查询他们的经营情况。2、即使真的倒闭,你有可能拿回部分资金。一般在倒闭前要进行财产清算,债权人可按比例分配。3、还要看他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如果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那也有连带的关系,可以找他们协商解决。4、你也可以聘请律师帮助你们调查情况,有些材料你们找不到,但是律师通过专业法律途径,是可以查询的,这样便于你们了解真实情况。
签的什么合同呢?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之前签定的合同怎么办

4,企业破产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且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的,视为解除合同。关于企业破产法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怎么解决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企业破产法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怎么解决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2)、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二、企业破产需要注意什么 1、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的证据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2、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登记造册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2)债权核查确认 依照以上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3)查阅和异议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且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的,视为解除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5,公司破产后其以前签订的合同如何才能继

《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第2款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按顺序支付。设备变卖,损失由该企业破产变卖的资产承担。优先赔偿员工。具体可以看破产法

6,公司破产和公司签的合同怎么办

如果你们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在公司没有注销前,作为你们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在法定公告期内进行债权申报,在公司破产的财产中进行清偿。只要你们公司破产,不是恶意的逃避债务的破产清算,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连带责任,如果是恶意逃避债务的破产清算,你要承担连带责任。至于你收取的服务费只要是正常用于公司经营,没有和公司的财务混同,就只有在破产财产中清偿。
首先你们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合同,没有签合同,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并且受到劳动法保护。按照新劳动法规定,没有签订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企业破产,拖欠的工资有限补偿,保险也要补偿,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7,原公司破产后该怎样解除和它的劳动合同以便在新公司签合同

您可以找破产管理人办理解除合同证明,领取相应补偿金及欠发你的工资等,并办理劳动合同迁出手续,凭该解除合同证明就可以与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50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为企业已经破产,上述手续应找企业破产管理人办理,由其出具证明并办理手续。
先与新公司 签署新的合同,先就业;同时,等待老公司的赔偿。

8,有限责任公司倒闭之前签定的合同怎么办

有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只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为承担标的,和投资人没有关系。既然公司都倒闭了,我觉得你的钱是拿不回来了。你在当初签定合同的时候如果有抵押物的话,可以优先偿还。
签的什么合同呢?
我认为是这样:1、首先查明是否真的破产,你有权要求他们提供财务报表,或到当地工商局、税务查询他们的经营情况。2、即使真的倒闭,你有可能拿回部分资金。一般在倒闭前要进行财产清算,债权人可按比例分配。3、还要看他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如果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那也有连带的关系,可以找他们协商解决。4、你也可以聘请律师帮助你们调查情况,有些材料你们找不到,但是律师通过专业法律途径,是可以查询的,这样便于你们了解真实情况。
能不能拿回来就要看他的公司还有多少财产是属于公司的了。按破产清算了。或者查查他是不是故意逃避债务,注册时有没有抽逃资金。很多方式拿回你的钱,但不一定是全部了
拿不回来了
该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按比例清偿。

9,企业破产了劳动合同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一) 重整程序 1. 重整计划草案制作中必须包含如下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表决组没有通过相关重整计划草案的情况下,如果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债务人所欠税款将获得全额清偿,那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3.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二) 和解程序 和解制度是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为避免受破产宣告或者破产分配,而通过法院组织,经与债权人会议磋商谈判,达成相互间的的谅解、协商,一揽子解决债务危机以图复苏的制度。这时,员工工资等照常解决即可。 (三) 清算程序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7)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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