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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合同法

一般是竣工结束付至80%(竣工验收后通过可以申请支付5%工程款)结算后付至95%,余5%为质保金,保修期过后一月内付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本合同法,没有建筑工程合同法,行业里有建筑工程合同范本。建筑工程合同范本的依据是合同法。

建筑工程合同法

2,建筑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36条的规定,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停工的原因是什么呢?如果是由于甲方违约的话,你可以要求他支付剩余的80万。根据合同法286条追讨即可。如果甲方没有违约,则你不可以随意停工,否则构成违约,将对因停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合同法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

4,建筑合同

GF-2000-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 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年十二月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建筑工施工合同都有什么条款

这个就看 你是属于什么承包了? 如果直接甲方招投标承包有 国家出的合同书,直接购买签字就行了,如果是劳务承包 就是施工方他们自己制作规定的了, 可以商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__号 资金来源: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5、招标答疑及补遗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投标书及其附件 10、中标通知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 合同订立地点:_ 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 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承包人(公章)_____ 住所: _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 __ 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表人:____委托代表人:___ 电话:___ 电话:__ 传真:___ 传真:___ 开户银行:___ 开户银行:___ 账号:___ 账号:___ 邮政编码:__邮政编码:___

6,最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  3)《专用条款》。  ①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具体化。  ②编制专用条款时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  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等三个标准化附件。
可参考一下这个合同范本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乙方:×××(同上) (承包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第十条 工程验收第十一条 决算第十二条 保修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发 包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承 包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 (章)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7,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内容: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如果你方已实际履行有关工程施工任务,则该合同要认为事实存在,但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过如果建设单位一定要求你方停止施工,并终止与你们的建设施工,则你方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损失。
对于合同成立的方法,除了双方都签订了的外,根据《合同法》第36、37条都有规定,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参照此条,结合你具体的实际情况再判断,如果合同成立了,你们这个合同也没有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第52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自己去看看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又不符合我上面说的情形,那合同其实没有成立,没有成立的合同,自然没有无效的说法,你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但要拿出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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