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到期怎么办

这句话对你有利,另外,你保留好以前的合同正本原件,这些都是证明事实的最好证据。就算是他们要不租给你,也要协调解决,不能店大欺人。建议你找个律师先咨询下,做好材料方面的准备

合同到期怎么办

2,合同超过有效期怎么办

合同超过有效期,即合同约定了终止日期,日期届满的,合同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对于原合同约定未履行部分,如果超出合理期限仍旧需要继续履行完毕的,那么仍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可以追究一方未履行完毕约定义务的违约责任。一、合同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二、法院如何处理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会受理,但是会提示当事人,案件进入审判庭以后,法院也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发现没有中断、中止和延长事由的,会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也就表明了法院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审查,法院不会对这个纠纷再次处理,也不可能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合同超过有效期怎么办

3,合同到期怎么办

你想继续留在那里的就再跟公司签约咯。。不想做就走人咯
什么怎么办?到期终止了
如果还想继续,就续约吧。

合同到期怎么办

4,合同到期超期怎么办

合同到期,还在原单位工作就视为已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以来双倍的工资. 合同到期,单位应书面通知你劳动合同解除.单位有告知的义务.通知必须是书面的,本人签收.单位也应留有存根. 可以要求补签新的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并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以来双倍的工资.

5,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不公平的劳动合同的行为不违法。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你们可以向公司索要双倍的工资(就你所讲的情况,你们只能索要一个月),另外你们可以索取离职赔偿金
合同到期了,可以续签合同当然也可以不签。如果你想在这个公司待得话你可以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不过这个要求一般是公司要求你续签的。如果你不想再公司干了,那么你可以不签合同。

6,合同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你的疑惑是怕公司不给续签么?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不续签的话,公司应该给你相当于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赔偿金。最坏的结果不过如此。 如果你有其他的疑问,就要写具体点才能够给你分析。
如果还想在该单位干,就要求工作单位续签啊,如果不想干了就走啊,很简单。
可以要求工作单位续签,或者另谋出入
重新和单位签订合同啊
你的问题太泛了,什么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重新签定合同!

7,约定有效期的合同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法律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另外,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因此,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如果双方无法协议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即:(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描述的不是很清晰。根据你的描述,约定了有效期的合同,如果过了有效期合同就失效了,对双方没有约束力了。

8,合同期到了怎办

眼看就要到十年了,公司肯定不敢于您签了,将从那天开始,每月给你支付双倍工资,您就继续干.12.30,因此就黑不提白不提地让您在那里继续干,其实,到2009,无所谓的,您就当没那么回事,解除合同后就得补偿您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辞退您的话,继续工作,但是要留心,把一切证据留好,等到他们通知与您终止合同的话,您就可以提出要求他们给予经济补偿,2008年1月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您在这家单位工作满一年,所以是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现在单位没通知您终止合同,假如您又干了半年,突然和您说要辞退您,您就可以让用工单位走两条路: 1、用工单位不承认这半年签订了合同,于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还得补偿给您半年的工资。 2、用工单位默认这半年是与您签订了合同的,您可以要求他们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加上以前9年零10个月的合同,已经超过10年了,您能够得到更多的补偿金您的公司肯定是不敢跟您续合同了,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工作十年,公司就得跟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离开公司
公司不属于倒闭,只能是说公司经营不善辞退你,按照国际劳动合同法来说,你到该公司上班的的工龄L来发工资给你的。如果公司不发薪水给你,你可以起诉,最好是和平谈好了~·····
这可以判定为合同的延续,认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要双方都还履行之前合同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就是. 如果公司通知终止合同,应该在合同到期之前告知合同人员,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就是合同的延续啦
1、只能终止 2、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合同,否则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是 2000.2.18入厂,合同到期2009.12.30,一共工作了一年零十个月,应补偿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所以,你一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按正常的手续话一般合同期内辞职是提前一个月就行了,如果人拿出医院证明的话应该他们马上都可以给你结工资,你跟工厂协商一下吧,如果不行的话到劳动站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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