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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采用了诈欺手段其结

无效。

按照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采用了诈欺手段其结

2,合同法改为民法典市场监管局就不再受理销售者与消费者合同纠纷吗

如果属于行政违法,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管。如果不是,基本多会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

合同法改为民法典市场监管局就不再受理销售者与消费者合同纠纷吗

3,1 输入以下内容 第一章 浙江 第一节 杭州和宁波 第二章 福建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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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盛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骗子
为什么网上诈骗的人那么多 派出所不能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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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个民法方面的案例

你好,我是济南律师,我认为: 这里有两层法律关系: 租赁关系,A可以要求B和C基于租赁承担连带责任 物权:a可以以侵权向C主张赔偿 实践中,一起起诉BC
a既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b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物权向c主张侵权责任。
既然是A同意将车租给了C,那当然由C来赔偿!B可以协助A!
你好!B 经过A同意了租给C、C撞车C赔!B 帮忙A讨
B.根据合同的相对性。
B

5,案例分析有关民法

1、此案涉及了以下民事法律关系:一、赵、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二、孙、钱恶意串通形成的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三、孙、李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 四、李、周形成担保物权----质押权关系; 五、李、吴形成的运输关系; 六、吴、王形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关系。 2、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双方关于诉讼时效的约定无效。因为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3、总经理的行为属于委托代理行为。其后果应由公司承担。因为总经理持公司介绍信向某家具厂购买一批办公家具,是基于企业授予销售、采购等工作人员代理权的劳动合同,总经理的的行为代表公司的行为。

6,帮忙分析下民法案例

你好!父子之间脱离关系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亲权关系是不能宣布脱离就脱离的。甲还是其父的子女,既然是子女就享有继承权。况且甲父已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做出了合理处分,乙的说法不能得到支持,甲可以拿到遗产,分割应按照遗嘱平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应该可以吧,如果甲有赡养到你父亲的义务甲能拿到遗产的机会更大。现在甲父亲只是口头说他的遗产让他们分现在没有证人能证明到。如果有立到遗嘱的话甲绝对能分到遗产,因为甲的父亲有权分配自己个人财产。
按法定继承顺序平均继承遗产!
父子关系并不能脱离,这个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乙的儿子起主要赡养继父的义务,可以适当继承.如果乙有办结婚证,有继承权,甲如果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在继承中不分或者小分.甲父的口头遗嘱没有证人在场,没有效力.

7,民法方面的一个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规定 “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另外还规定准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关于动物致人伤害的规定,即“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市政公司作为井盖的维护管理人,明知其上已有裂缝而继续使用,对王涛所受的损害是具有一定的过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厂损毁井盖而未采取补救措施,很明显地也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工厂和市政公司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市政公司。产权人和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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